2月20日,環境保護部發出關于印發《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通知,以全面加強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規劃》提出,隨著我國國民經濟和化學品相關行業的快速發展,化學品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大量應用,化學品環境管理現狀與需求相比存在明顯差距,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產業結構和布局不合理,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突出,二是化學品環境管理法規制度不健全,三是環境管理基礎信息和風險底數不清,四是監測監管、預警應急、管理和科技支撐能力不足。
《規劃》指出,我國化學品環境管理面臨多重風險與壓力,化學品導致的健康和環境風險與日俱增,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頻發,相關行業特征污染物排放引發局部環境質量惡化,化學品環境管理和風險防控壓力持續增加。
基于此,《規劃》的制定體現了4個原則:預防為主、全程防控,突出重點、分類實施,制度先行、夯實基礎,政府主導、企業負責。
根據環境風險來源和風險類型的不同,《規劃》確定了3種類型58種(類)化學品作為“十二五”期間環境風險重點防控對象,具體包括25種累積風險類重點防控化學品、15種(類)突發環境事件高發類重點防控化學品、30種(類)特征污染物類重點防控化學品(包括12種突發環境事件高發類重點防控化學品)。
《規劃》明確了重點防控行業。“十二五”期間,以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紡織業等六大行業以及煤制油、煤制天然氣、煤制烯烴、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等新型煤化工產業為重點防控行業。
根據《規劃》,2013年,環境保護部將組織開展全國重點防控區域名單的確定工作。對重點防控區域,通過嚴格園區入園標準、加強環境風險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區域監管水平、健全園區性管理制度等措施,提高區域范圍的風險防范和應急水平,降低環境風險。
《規劃》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大幅提升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能力,顯著提高重點防控行業、重點防控企業和重點防控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水平。
《規劃》還確定了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的主要任務:
一要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加大淘汰和限制力度,推進重點防控行業合理布局,強化環境影響評價,提高環境準入條件和建設標準。
二要健全生產及相關領域重點環節環境管理。建立健全化學品環境管理政策法規體系,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開展化學品和環境風險源的調查評估,落實企業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實施危險化學品相關企業分級監管,推進危險化學品相關行業清潔生產,加強危險化學品貯運過程和消費產品的監管。
三要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加強環境監測與監管,促進特征污染物的穩定達標排放,提高化學品循環利用和安全處置水平,開展涉化污染場地的評估與修復試點。
四要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提升應急響應能力,提高全民環境意識。
《規劃》確定了將要開展的5項重點工程,包括全國化學品生產、使用及環境風險基礎信息調查,化學品環境管理風險預防與控制體系建設,特征污染物類重點防控化學品排放控制,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基礎能力建設,危險化學品風險控制示范工程。
為保障上述工程順利實施,《規劃》要求,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法制、嚴格執法,依靠科技、創新政策,加大投入、借鑒吸收,廣泛宣傳、多方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