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倪明)昨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今后,首先是污水廠內將污泥處理至含水率30%至40%,污泥出廠后優先進行建材利用;其次是送電廠或相關單位焚燒;三是與垃圾混燒作為備用處置途徑。
水務部門將在中心城區選擇2個試點,通過試點將對各選型固定下來,力求工藝簡單占地省、人工省、能耗省,極大降低成本,確保試點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