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閩清縣城市供水閩江取水口改造工程項目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榕發改審批[2012]20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閩清興三源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福建閩清興三源水務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聯合中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F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閩清,水口電站下游約12km;
2.2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投資5181萬元;本次招標范圍工程建安費約4000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閩江取水口改造工程取水泵站一座60000噸/日,過江管約0.65公里,原水管道約2.3公里等(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4工期要求:總工期240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 咨詢單位: 福建正茂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2.6.2.設計單位: 福州城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單位: 無 ;
2.6.4.監理單位: 待定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應具備已通過上一年度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B證、安全員須具備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C證;
3.4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不低于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臨時建造師),同時無在建工程,在評標過程中,若發現其項目經理存在在建工程的現象,評標委員會有權對其資格文件提出質疑,投標人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項目經理按規定時間(一般在招標代理單位以電話形式通知其參加此次開標的該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起至半個小時內須到達評標地點)、地點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評標委員會作出澄清。投標人未能按上述規定作出澄清的,則評標委員會可以按不利于投標人的情形認定;
3.5 項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土建專業施工員、市政專業施工員、水利水電專業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 ,材料員、造價員各1人)應為投標人單位正式職工;
3.6 本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質檢員應具有有效的崗位證書;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9 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0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 9月4 日至2013 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時30分至 11 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閩清縣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閩清縣梅城鎮解放大街106號)福建聯合中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處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含招標圖紙、預算資料等)每份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5.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申請人企業基本存款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應確保投標保證金在截止時間之前到達);并在匯款憑證上注明為本工程施工項目的投標保證金;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電匯或銀行轉帳方式 ;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捌拾萬元 ;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9月27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閩清縣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閩清縣梅城鎮解放大街106號)。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持建造師證原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購買招標文件的憑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否則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接收;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建閩清興三源水務有限公司;
地址:閩清縣梅城鎮西大路520號,郵編:350800;
電話:0591-22322975 ,13655083968;
聯系人: 許健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聯合中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8號宏利大廈20層,郵編:350003
聯系電話: 13950413804
聯 系 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