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委托營口環境評價有限公司對省昌江縣叉河污水處理廠工程(一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1998]253號令),《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本項目的環境信息向公眾公開,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態度及對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昌江縣叉河污水處理廠工程(一期)
概要:昌江縣叉河污水處理廠工程(一期)擬建于昌江縣叉河園西線高速公路昌化江大橋以西、昌化江北側、坎頭村南側,本項目建設內容為處理規模為1.0萬m3/d的污水處理廠及廠外配套管網工程,納污范圍包括昌江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叉河園區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占地面積35200m2,總投資約9578.28萬元。
(二)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海南昌江循環經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898-26699191 郵箱:cjxggw@163.com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石碌鎮昌江大道機關辦公室
(三)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營口環境評價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0898-65381993
電子郵件:huanpinghk@163.com
地址:營口市站前區市府路南15-甲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1、前期調研:項目周圍環境現狀的調查和監測,以及與建設項目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2、報告編寫:項目的污染源強分析、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環境質量影響預測,對項目實施后的風險源項進行識別并進行環境風險分析與評價,提出相應的環境風險防范對策及應急措施,最后評述項目環保措施,給出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結論。
3、公眾意見征詢:環評期間,將由我單位以網上公示及問卷調查方式向項目區域有關單位、專家、個人征集項目建設意見或建議;在報告書初稿完成后,由我單位通過媒體或網站公示該項目的環評結論及報告書簡本獲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詢公眾意見,并在報告書送審前客觀的回應公眾意見。
4、報告提交:提交環保行政部門審批。
(五)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作內容
1、進行建設項目區域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分析區域環境影響源,通過現狀評價明確現有項目的主要環境問題;
2、通過建設項目工程分析,明確各主要污染物源強;
3、對擬建項目的污染影響進行預測分析與評價,提出針對性污染防治措施;
4、對項目選址可行性進行分析論證;
5、污水廠事故及環境風險評價;
6、進行經濟損益和社會效益分析;
7、進行公眾參與;
8、提出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計劃。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環境質量現狀的滿意度;
2、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經濟和環境等方面影響的看法;
3、對建設單位在污染治理、環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見和要求;
4、從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角度綜合考慮,是否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5、對環評單位在編制環評報告書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項目建設、環評工作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郵件、電話、傳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內(公示發布后十個工作日)向建設單位或評價機構反饋意見,以便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采納落實。
海南昌江循環經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