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向中國推介環境技術一直在進行,但最近的趨勢無疑大大加強,主要原因是中國環境技術升級的需求開始真正釋放。 (何籽/圖)
中國環境管理從“表演型”到“結果型”——只考核“天藍水綠”的轉變,讓國內企業的商業導向發生根本變化,極大促進了全社會環境技術升級需求的爆發。
“到中國去”的企業主充滿疑慮:自己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扛著樣品,坐一天飛機,簽了合同,被灌醉在異國他鄉之后,環境技術的知識產權問題為什么還是不能解決?
“你見過實木做的空氣凈化器嗎?”
“請大家閉上眼睛,深深地吸氣,想象此刻你正在芬蘭的原始森林中,呼吸清新的空氣……”2014年11月5日,第一屆國際清潔技術轉移和投融資峰會,芬蘭空氣凈化器公司斯麥爾特(Air0)首席執行官Valle Kulmala演講前這樣對臺下各國專家說:你見過實木做的空氣凈化器嗎?
10個月前,Valle Kulmala與技術團隊創立了公司斯麥爾特,以芬蘭森林為賣點,目標市場針對中國。“我們是為中國空氣污染而成立的,目前傳統低質量的凈化器對PM2.5的凈化效率實際不足90%(盡管普遍宣稱為99%以上),這并不能真正保護健康。”Kulmala對南方周末記者說,芬蘭技術加上中國市場,是他決定跳進看上去已經一片“紅海”的中國空氣凈化市場的原因。
和Kulmala一起組團來中國“路演”的還有十幾家芬蘭環境技術企業,他們有的擁有可以刷信用卡和設置密碼的垃圾桶,這在歐洲主要用于支付垃圾處理費和防止他人亂放垃圾到你的桶里;還有的專門“販賣”二氧化碳,用于替代水以清潔硬盤、芯片等電子設備,他們發現這項技術還可以用于清洗中國西部干旱地區的太陽能電站……從芬蘭出發前,他們接受了如何與中國同行和資本打交道的培訓。
最近,這些來自世界各國的環境技術“路演團”絡繹不絕,一位從事國際環境技術轉移的專家甚至說,這些人“不是在中國,就是在來中國的路上”。“各國向中國推介環境技術一直在進行,但是最近的趨勢無疑大大加強,可以說非常迫切。”中科院北京國際技術轉移中心主任劉慶蓮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剛到荷蘭不久的中國駐荷蘭大使館科技處參贊張新民也發現,在荷蘭,除了傳統的乳業之外,荷蘭跟中國合作意愿最強烈的領域之一就是環境技術。“不僅是政府、協會和企業,很多個人創業者也瞄準了中-荷環境技術轉移。”張新民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過去我們的項目伙伴多是500強企業,現在越來越多的美國中小型企業加入,已經上升到近50%,為什么?因為美國中小型企業的立身之本就是技術,這些技術企業在尋求中國合作上非常活躍。”由中美兩國首腦唯一認可的兩國能源企業界項目合作機構,中美能源合作項目合作委員會主任徐海洪說,智能電網、綠色建筑、煤炭清潔生產和頁巖氣等技術是美國的強項,其他領域諸如固廢處理、水處理、可再生能源等技術,美國和歐洲的公司亦有很多優勢。
停滯的非商業轉移
事實上,長期以來,中國國際環境技術轉移的情況卻并不樂觀。
一般,國際技術轉移主要指技術通過商業或非商業途徑,從一國(地區)到另一國(地區)的轉移活動,其仍然是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實現技術進步的主要渠道。
從技術轉移的方式上來看,主要分為商業和非商業兩種,非商業方式主要通過跨國界的技術合作、技術援助、學術會議等方式實現。目前,通過商業(技術交易)方式實現的技術轉移占主流地位。
在斯德哥爾摩公約亞太區域技術轉移促進中心咨詢顧問吳昌敏看來,盡管斯德哥爾摩公約里說,締約的發達國家有義務為發展中國家在履約當中提供技術援助,但這些機制并沒有實質保障。“政府承諾去做技術援助,但是真正的技術核心要點,都是由私營公司擁有,可獲得性非常差。”吳昌敏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在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王志芳看來,目前非商業的國際環境技術轉移的現狀面臨“內涵全面并且成功的技術轉移很少、專門的援助計劃缺失、針對發展中國家政策技術等方面的能力建設耗時長”等問題,非商業的國際環境技術轉移幾乎處于停滯狀態。
一方面由于發達國家的技術轉移往往被附加很多條件,允許進行的技術轉移都是針對一些不適用或過時的技術。王志芳說,以德國為例,技術援助基本以免費派遣專家、提供設備及培訓人員等方式進行,實際的技術轉移并不多。
區域間的環境技術轉移盡管廣泛存在于中國各地與國外各地區的合作協議之下,但合作的政治意義卻大于技術本身。“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就開始與歐盟進行環境技術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但到目前為止,實質性的技術合作仍然很少。”王志芳說,市場失靈已成為國際環境技術轉移不能有效開展的最大問題。
國家一提標準企業就找技術
就中國而言,情況正在改善。中國環境投資聯盟理事長王世汶指出,最近商業的環境技術市場開始活躍的主要原因是中國國內對環境技術升級的需求開始真正釋放。
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政府的環保標準收嚴。中信證券公用事業及環保行業研究員王海旭在專題報告中稱,環保標準的提高對環保企業的直接影響是更高的環保技術要求。
以大氣為例,2013年環保部公告將對重點控制區47個地級以上城市的火電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水方面,目前污水排放的水質仍達不到國家標準,水質標準提高仍是必然趨勢,比如北京的地方污水排放標準就已經大幅提高。
劉慶蓮對這種政策刺激帶來的巨大反應印象深刻,“比如之前國家對電鍍行業的重金屬排放指標要求一提出,一周之內我們收到大量技術需求,形成了國家一提高環保標準,企業就一窩蜂地出來找技術的特點。”劉慶蓮表示,國家環保標準的寬嚴對企業環境技術的高低有直接影響。
在基礎性的環境治理能力已經具備的情況下,若要培養更先進性的治理能力,與國際進行技術合作成為快速解決中國環境問題的最優路徑。
環保產業的持續火熱也導致更多產業資本進入,比如中國環保企業開始主動收購海外環保公司。“以整體收購的方式獲得技術,現在能買得起了。”王世汶說,無論受讓方和出讓方,經濟性都是決定合作與否的基本衡量標準。
更重要的是,宏觀的環境管理方式也在發生變化。中信證券研究員王海旭認為,北京市將PM2.5納入政府約束性考核體系,標志著我國的環境問題將由單純的污染治理向環境質量改善升級,這將深刻改變政府的需求導向。
“過去政府衡量環境管理的考核指標是建了多少脫硫脫硝裝置,污水處理率達到多少,現在不要再說建了多少廠了,一旦從過程管理升級成結果考核,技術就非常關鍵了。”王世汶認為,環境管理從“表演型”到“結果型”——只考核“天藍水綠”的轉變,讓國內企業的商業導向發生根本變化,極大促進全社會環境技術升級需求的爆發。
知識產權坎難跨越
阻礙中國最終獲得各國環境技術的核心,仍是飽受詬病的知識產權。
2014年3月,在舊金山舉辦的2014國際清潔技術峰會上,清晨6點半開始的“Go China”(到中國去)早餐會上擠滿了人,四十多位美國企業主討論最熱烈的話題便是:當你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扛著樣品,坐一天飛機,簽了合同,被灌醉在異國他鄉之后,知識產權的問題為什么還是不能解決?
由于技術轉移的核心是知識產權的轉移,環境領域如何解決知識產權問題便成為影響環境技術轉移進程的重要因素。
河南大學環境與民商法研究所副教授鄭書前的研究發現,過去環境領域的技術轉移面臨困難,因其背后存在著獨特的法律問題有待解決。
“作為每個人對適宜環境的享有,環境權有基本人權的性質;而知識產權的本質則是私權,那么環境技術的知識產權,就面臨環境權和知識產權的深層價值沖突。”鄭書前認為,環境技術轉移面臨困難背后,正是這種復雜的利益糾葛。
中美能源合作項目合作委員會主任徐海洪認為,解決知識產權問題沒有靈丹妙藥,在技術轉移領域,順利執行的關鍵之一是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并通過嚴格明確的商業條款來規避潛在爭端。
而對政府間非商業的技術轉移而言,需盡快統一環境技術轉移的定義。目前為止在國際環境公約領域對何謂環境技術并沒有形成非常統一的說法,僅指出是對環境友好的技術,這為政府間的合作與談判造成了不確定性,也為各機構對環境技術轉移的統計帶來了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