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記者從嘉興市環保局獲悉,《嘉興市排污權儲備與回購管理辦法(試行)》、《嘉興市氨氮、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權核定與征收標準定價技術辦法(試行)》和《關于加強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三個文件近日出臺,分別從增加排污權約束性指標、鼓勵企業減排、盤活現有排污權存量、規范排污權市場交易、加強排污權管理等角度對新一年的排污權進行了規范,標志著我市排污權交易又將步入一個新的階段。
氨氮和氮氧化物開始核定
企業的“入門費”更多了
2007年,我市在國內率先實施排污權交易制度,8年來在市排污權交易中心落實的交易種類只有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而從今年起,氨氮和氮氧化物正式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排污權交易范疇。這意味著,從今年開始涉及以上4個污染物排放的企業,需要繳納的“入門費”更多了。
1月15日,我市將實行《嘉興市氨氮、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權核定與征收標準定價技術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對全市現有企業的氨氮、氮氧化物兩個指標的初始排污量進行核定,同時對新(改、擴)企業中涉及氨氮、氮氧化物兩個指標,也要求其購買排污權指標以后,才可以投入建設。
氨氮屬于水污染物,主要來源于化學化工等行業的工業廢水、城鎮生活廢水和農業源面源污染,氨氮污染可致水體富營養化,破壞水體生態平衡,它是我市水環境整治工作中的整治重點;氮氧化物屬于大氣污染物,汽車尾氣中的氮氧化物與氮氫化合物經紫外線照射發生反應形成的有毒煙霧,被稱之為“光化學污染”,氮氧化物的重點排放企業主要存在于電力、非金屬礦物制品、紡織、造紙、化工等行業。
“氨氮和氮氧化物納入排污權交易范疇,對企業來說,既是壓力,也是動力,希望企業可以自我加壓,主動提高治污積極性,加大減排力度。”市環保局總量處有關負責人表示。
保證一級市場儲備量
激發二級市場活躍度
排污權交易市場,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指的是企業與政府之間的交易,即政府對企業排污權的回收和回購,二級市場指的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即企業之間的排污權協議轉讓。
“此次我市出臺《嘉興市排污權儲備與回購管理辦法(試行)》,目的在于加強一級市場的排污權儲備,鼓勵企業排污權出讓,盤活二級市場的排污權交易。”市環保局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排污權儲備,是指市、縣(市、區)政府通過預留、無償收回、回購等形式,將排污權納入政府儲備量的行為,而排污權回購,是指市、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由財政出資購買排污單位通過有償使用和交易獲取的排污權的行為。
排污權儲備來源包括國家分配、企業破產回收、企業閑置回購、企業主動減排等,排污權的回購來源包括排污單位在完成減排任務的前提下,通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取得的富余排污權,由排污單位主動提出出讓的;排污單位破產、關停或遷出其所在行政區域的,其有償取得排污權的;閑置排污權、被取締的排污單位所騰出的排污權,且有償取得的。根據此《辦法》,工業企業閑置期超過3年的排污權指標,將被強制回收或回購。
排污權儲備量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建設,包括重大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民生工程、省級以上重點工程和其他政府需要優先保障的項目,而限制使用于印染、化工、制革、造紙、電鍍等重污染行業。
在一級市場保障儲備的同時,二級市場活躍度正在與日俱增。據了解,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有償使用排污權交易2174筆,交易金額達7.68億元;新改擴項目排污權交易2070筆,涉及金額2.86億元;企業間交易達到102筆,交易金額4255萬元;短期租賃排污權433筆,交易金額732萬元。
健全排污權指標出讓制度
重污染行業排污權“只出不進”
除了1月15日起實施的兩個《辦法》以外,我市還出臺了《關于加強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旨在進一步健全排污權指標出讓制度,控制重污染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實施排污權使用績效激勵制度,推動重點監控企業排污總量信息公開化。
《實施意見》提出,要嚴格控制重污染行業排污權總量,重污染行業排污權“只出不進”,不斷優化環境資源要素的行業結構分布。也就是說,重污染行業新增建設項目所需排污權指標實行同行業內部平衡替代制度,原則上需通過交易方式從本行業內部獲取,不得占用其他行業的排污權指標。需要集中供熱的新增建設項目在環評審批之前,供熱企業應有富余排污權指標或通過交易方式獲取新增排污權指標。引導和鼓勵重污染行業內鼓勵類企業對低效企業進行以排污權指標為紐帶的兼并重組,扶持行業龍頭企業提升工藝水平和生產規模,做大做強。
此外,今年起我市將全面實行排污權基本賬戶動態管理,全面推進刷卡排污系統的建設和應用。
嘉興:新政策活躍排污權交易市場
時間:2015-01-05
來源:南湖晚報
作者:朱政 俞佳麗 曹 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