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污水廠污泥偷倒、亂倒帶來二次污染一直為廣東兩會關注。早在2008年,在廣東省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期間,民進廣東省委向大會提交了《關于推進我省城市污泥規范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的建議》,指出對城鎮污泥的簡易處置方式,隨意堆放或填埋,已造成較大的環境污染威脅。
2013年,廣東省政協委員就提出,廣州面臨污泥圍城的嚴重困境,每天約有一半的污泥找不到去路,并提交提案,建議破解污泥圍城的城市污泥處置問題。
從2008年到2013年,時隔6年,委員提案對污泥問題關注的重點也從“改變處置方式”變為“強化監督”,但污泥亂倒的問題解決了嗎?
■ 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置難
“十一五”以來,中央高度重視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期間,國家又明確了在全國范圍內建設約3000座污水處理廠的規劃。
截止到2014 年底,全國設市城市、縣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3362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59億立方米/日。按照業內萬噸污水產5-7噸濕污泥(含水率80%)算,全國污泥日產量超過3000萬噸,而2014 年污泥處理能力約為1100萬噸/日,缺口比例超過60%。
廣東省環保廳數據指出,2013年全省生活污泥產生量約為265.2萬噸(含水率60%—80%)。廣州市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為475萬噸/天,出廠污泥2700噸左右/天,由于含水率高(80%左右),黏稠易發臭,運輸和處置困難。污泥處置不科學、污泥亂倒導致二次污染情況時有爆出。
廣東省污泥產業協會有專家介紹,平均處理1噸污泥的投入資金成本高達10-20萬元。高昂的成本為企業偷排傾倒污泥提供了巨大動力。
“污泥處理是污水處理廠的‘老大難’,很多污水處理廠為了省事,就把這塊業務外包出去,不管你承包商有沒有相關資質,只要你能把污泥拉走,怎么處理我不管。”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馬德剛此前這樣分析。
污泥亂象,在一些機構的調研中也得到證實。《中國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分析報告(2013)》表明,我國污泥處置中填埋占比67%,堆肥12%,近18%去向不明,相當于超過80%的污泥并未得到無害化處理。廣東省污泥產業協會相關專家認為,污泥問題的解決已經迫在眉睫,然而國內大部分地區衛生填埋達不到國家相關標準,又沒有專業處理處置機構,污泥處理處置亂象叢生。
早在2008兩會,民進廣東省委提交大會的建議就指出,廣東污泥二次污染,源自全省污水處理進程中較為普遍地存在著“重水輕泥”的情況,較早期建設的污水處理廠大多將污水和污泥處理剝離,簡化甚至忽略污泥處理處置;部分廠為了節省運行費用將已建成的污泥處理設施閑置。
廣東省環保廳2013年底答復政協委員提案答復中表示,總體而言,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依然滯后于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如廣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門等珠三角地區核心城市污泥處理處置能力明顯不足,環境壓力巨大。而且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水平整體不高。盡管廣東已建成水泥窯洞協同處置、污泥堆肥制肥造速生林有機肥、污泥制清潔燃料、電廠余熱干化、污泥制磚等項目,但總體綜合利用項目規模不大,技術水平不高,處理率不高,污泥形成產品市場的鏈條長且市場消納有限,全省尚有40%左右的污泥不得不進入垃圾填埋場處置。
在我國污水處理產業高速發展后,配套污泥綜合治理的缺口還有待填補。
發達國家污泥處理處置投資約占污水處理廠總投資的50%~70%,而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擬新增污水處理及相關投資額約4300億元,其中污泥處理和處置設施投資僅347億元,只占其中的8.1%,與國際趨勢相差甚遠。此外,除了政府投入,社會和企業的投入更是抓襟見肘。由于專項政策不明確,企業追求盈利的運營模式無法突破,造成了污泥處理處置市場難以形成。
中國各地從污水處理廠設計建設之初就“重水輕泥”,污水管網建設滯后,層層矛盾未不清最終帶來生活污水廠的污泥成了城市“煩惱”。廣東省環保廳2015年公布的一項數據顯示,2013年全省生活污泥產生量約為265.2萬噸(含水率60%—80%)。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污泥處理持證單位22個,核準處理規模達259.3萬噸/年。其中,交由持證單位處理處置的污泥量約占污泥總量的72.8%。即便如此,污泥亂傾亂倒的亂象仍時有發生,污泥的二次污染問題令社會和監管部門十分頭疼。更何況廣東還有9個市尚未建成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污泥亂像的問題無法得到根本性解決。
隨著污泥量大,珠三角各市都選擇外運污泥,將處理包袱甩給第三方污泥處理公司,最終形成了污泥處理灰色鏈條:一些處理公司的污泥賣到私人手上,發生不少私人亂倒污泥進荒山、近海,大量污泥不知去向。
中科院有污泥處理專家表示,這種污泥長途運輸外地處理,模式不好,不要跨區域運泥,中間保證不了污泥運到哪去了。“最好污泥就地處理。”中科院這位污泥處理專家說,廣東應因地制宜地建設一批城市污泥處理設施。就像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公園建設那樣,城市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是現代化城市的一項基礎設施,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不是把污泥外運其他城市就沒事了。”
■ 現行污泥處理易造成污染轉移
近年來,隨著污水收集網管的不斷完善等原因,廣州市的污泥產量逐年在增加。為了更好地解決污泥處理處置問題,經反復研究和專家論證,廣州市政府下定決心確定并推廣“廠內減量穩定化,廠外焚燒無害化”的有利于政府監管的處理處置路線。
2014年年底,市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實施“廠內減量穩定化、廠外焚燒無害化”的污泥處理處置方式。去年5月,廣州市政府已在該方面投資約7.8億元。
實際上,廣州很早就開始著手處理污水廠污泥難題。在總結了集中處理污泥項目失敗、外運處置偷排亂倒屢禁不止等問題的經驗教訓基礎上,2013年開始,廣州水務部門選擇了石井污水處理廠開展污泥處理處置試點工作:將污泥就地在污水處理廠里干化,最終減量至30%-40%的含水率外運至國有水泥廠進行焚燒處置。廠內減量處理既節省了大量的運費和原有的污泥處理費用,干化污泥出廠后,由國有企業運輸至水泥廠定點計量、焚燒處置,中間環節少,沒有私人老板牟利偷排亂倒的漏洞。整個處理環節形成閉環管理,徹底解決二次污染的問題。如今,石井項目已順利運營了一年多,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頗好。
■ 污泥處理處置的“廣州路線”
中科院有污泥處理專家表示,全國總體上污泥處理情況比較好的不多。廣州經濟條件不錯,環保的愿望強烈,市民也很注重環保。廣州政府需要做點工作,率先解決污泥亂倒問題。
石井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試點,將污泥干化至30%-40%的含水率,意義何在?
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杜成銀告訴筆者,含水率在40%-30%之間的污泥性狀較穩定,更適合運輸,可以更好地用在土地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等無害化方式上。實踐結果顯示,與原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相比,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減量明顯。石井項目的污泥減量比在60%以上。筆者在石井污水處理廠污泥車間看到,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呈顆粒狀,更接近泥土,無含水率80%那種污泥的惡臭,生產環境友好,氣味小。
水務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廣州市區附近一家電廠的一臺爐每天可以解決300~500噸的干化污泥(含水率30%-40%),廣州污水處理廠出廠污泥(含水率80%)每天在2700噸左右。若經過廠內減量的污泥總量全市每天只有900噸左右,廣州市附近的電廠和水泥廠就全部可以消納掉。
按照廣州市水務局的計劃,全市48座污水處理廠和19座新建、擴建的污水處理廠,都要建設污泥干化減量設施,再將干化污泥運輸至水泥廠、電廠和垃圾焚燒廠直接焚燒。屆時,所有污泥都可以在廣州本地處理,環保部門的監管將簡便易行、行之有效,不再產生臭氣擾民的同時還能夠實現資源化利用。
■ 所有污泥就地處理,環境監管簡便有效
文/楊輝
壓濾系統,應用注泥泵將濃縮調質后的污泥注入到隔膜板框壓濾機,對污泥進行壓濾脫水
廣州率先破解 “污泥圍城”
2016年01月25日 1
來源:羊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