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建8大污水處理廠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杜娟、張露)省環保廳昨日印發了《2016年廣東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要求廣州、深圳、佛山等18個市編制水體達標方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會公布工作進展情況,對水質未按期達標區域要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采取區域限批等措施。廣州納入全省方案的水體包括珠江西航道、石井河、珠江后航道,水體達標年限均在2019年,珠江西航道要達到IV類,后航道要達到III類,石井河則要達到V類。
《方案》要求,到2016年年底,全省水環境質量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80.3%,劣V類比例控制在8.5%以內;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
根據今年新的方案,廣州納入全省方案的水體包括珠江西航道、石井河、珠江后航道,水體達標年限均在2019年,珠江西航道要從現在的V類水提升到IV類,珠江后航道要從現在的IV類水提升到III類,石井河則要從劣V類提升到V類。
此外,方案中還包括了8大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流溪河白云段的截污支管完善工程。這8大污水處理廠建成后,將會增加80萬噸/日的污水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