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17-02-20 10:15信息來源:
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為推動四平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投融資體制的創新,同時引進先進管理和技術、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服務理念、服務效率,四平市人民政府決定實施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并授權四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具體負責本項目社會資本(以下簡稱“供應商”)采購工作。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確定本項目投資人。現將項目有關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采購人
1. 本項目采購人:四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 采購代理機構:四平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 項目簡介
1. 項目名稱: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
2. 項目地點:吉林省四平市
3. 項目概況: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分為以下三部分:
(1)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一期)
(2)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南、北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3)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中心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
4. 項目投資:本項目靜態投資為489974.68萬元。其中,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一期)靜態投資為240335.32萬元;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南、北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靜態投資為131841.39萬元;四平市海綿城市建設中心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靜態投資為117797.97萬元。
5. 特許經營期:本項目特許經營期28年,包括建設期和運營期,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25年。
三、 PPP合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再生水回用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的運作方式。
四、 供應商應具備的主要條件
1. 申請主體
申請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實體,也可以是由法人實體組成的聯合體。
2. 業績經驗
截止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前五年內,在中國大陸地區至少擁有以下業績中的一項(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或驗收報告為準):
1)投資或建設或運營10億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的單項工程業績;
2)投資或建設或運營2億元以上的流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單項工程業績;
3)投資或建設或運營1000萬元以上雨水綜合利用工程項目的單項工程業績。
3. 技術能力
申請人應具有實施本項目所需的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
4. 財務實力
投資人注冊資金不低于1.5億元及以上(以營業執照為準);凈資產不少于2.5億元人民幣(以經審計的2015年年度財務報告為準)。最近連續三年每年均為盈利,并提供近三年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獨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5. 融資能力
具有不低于3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的融資能力。以授信合同或銀行出具的證明、批復文件為準。
6. 法律要求
申請人近五年內沒有發生過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或因違法、違規受處罰事件和不良市場行為記錄。
7. 其他
如果申請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所有資格條件。
五、 磋商文件的領取
從即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16:30到四平市政府采購中心領取。
六、 響應文件的遞交與磋商
1.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7年3月2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2. 磋商時間:2017年3月2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
3. 響應文件遞交、磋商地點:四平市政府采購中心(四平市財政局八樓開標室)。
七、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購的相關信息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jy.jl.gov.cn/jilinztb/)”及“四平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購中心.公益/)”共三個網站同時發布,請各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前隨時查看,以獲取最新信息。
八、 注意事項
1. 未報名和未領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能參與本次采購活動。
2.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不能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3. 合格供應商達到2家或2家以上,本項目方可進入本次采購活動的下一環節;合格供應商不足2家的,由項目實施機構調整實施方案后重新組織采購活動。項目經重新組織磋商后合格供應商仍不足2家的,可以依法變更采購方式。
4. 磋商采購結果將按規定告知所有參與磋商活動的供應商。
九、 聯系方式
采購人:四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采購代理機構:四平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四平市鐵西區政新街2號
郵 編:136000
聯 系 人:鄭憲富
電 話:0434 - 32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