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城市設計新試點名單(附名單)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城市設計新試點名單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將上海等37個城市列為第二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的通知》,繼北京等第一批20個試點城市之后,又將上海等37個城市列為第二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在通知中,要求試點城市探索建立有利于塑造城市特色的管理制度,因地制宜開展城市設計;堅持問題導向,使用信息化等新技術,做有用實用的城市設計;劃定城市成長坐標,保護城市歷史格局,延續城市文脈;結合“城市雙修”,開展城市設計,推動城市轉型發展。
中央高度重視城市風貌保護和特色塑造問題。2013年12月,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指出,要通過城市設計,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協調城市景觀風貌,體現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2017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考察時強調,不但要搞好總體規劃,還要加強主要功能區塊、主要景觀、主要建筑物的設計,體現城市精神、展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
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力推動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結合試點推動開展城市設計,要求各地分層次、有重點地做好城市設計。通過總體城市設計,保護城市自然山水格局,優化城市總體格局,讓城市與山水林田湖等綠色空間有機融合。通過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立體規劃、精細管理城市空間,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體現城市精神、特色、魅力。要求單體建筑設計和景觀、市政工程方案設計,必須符合城市設計要求。
下一步,住房城鄉建設部還將通過考核評估、試點交流、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加強對試點城市的督促指導,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效果,并搭建宣傳平臺,總結推廣各試點城市的好經驗好做法,為全國做示范,引導各城市開展城市設計,促進城市綠色發展、轉型發展,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第二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
1.上海市
2.天津市
3.重慶市
4.山西省晉城市
5.山西省運城市
6.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
7.遼寧省大連市
8.江蘇省徐州市
9.江蘇省南通市
10.江蘇省鎮江市
11.江蘇省宿遷市
12.浙江省臺州市
13.安徽省蚌埠市
14.安徽省宣城市
15.安徽省界首市
16.福建省廈門市
17.江西省贛州市
18.山東省濟南市
19.山東省煙臺市
20.山東省日照市
21.河南省漯河市
22.湖北省武漢市
23.湖北省襄陽市
24.湖北省荊州市
25.湖北省遠安縣
26.湖南省長沙市
27.廣東省廣州市
28.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29.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
30.海南省海口市
31.海南省三亞市
32.貴州省貴陽市
33.云南省西盟縣
34.西藏自治區山南市
35.陜西省延安市
36.青海省德令哈市
3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市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將北京等2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的通知
建規[2017]6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天津市規劃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重慶市規劃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積極推動城市設計工作,在各地推薦和已開展的工作基礎上,經組織專家評審,我部決定將北京等2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的和意義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通過城市設計,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協調城市景觀風貌,體現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我國城市數量多,差異大,很多地方對城市設計工作缺乏經驗,通過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開展試點,因地制宜開展城市設計,對避免城市“千城一面”,延續城市文脈,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通過開展城市設計試點,為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工作積累經驗,推動提高各地城市設計水平。
二、試點工作內容
城市設計試點工作自2017年2月開始,時間為2年。重點圍繞以下內容開展工作:
(一)創新管理制度。研究創新城市設計管理制度,因地制宜開展城市設計,從制度上保障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的目標。
(二)探索技術方法。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探索適用的城市設計技術路徑,鼓勵使用新技術和信息化手段,保證城市設計科學合理、好用、適用。
(三)傳承歷史文化。探索通過城市設計,精細化管理城市各類空間,保護城市歷史格局,延續城市文脈。
(四)提高城市質量。結合城市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通過城市設計工作,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精細化水平,促進城市轉型發展,提高城市的人居環境質量。
三、試點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試點城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扎實推進工作,通過城市設計,提升城市品質和特色。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省(區、市)試點工作的支持力度,督促試點工作方案落實。我部每年將組織對各試點城市的工作進行評估。
(二)突出工作重點。要將城市設計作為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的有效抓手,從城市實際出發,建立城市設計管理制度,保持與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管理工作的有效銜接。要創新開展城市設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針對不同城市和問題,采取不同的設計方法和理念,突出做好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地區、歷史風貌地區、新城新區、重要街道以及濱水地區和山前地區等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各試點城市每年要編制一批具有影響力、高水平、有實效的城市設計成果。
(三)完善保障措施。要培育建立熟悉本地情況的城市設計隊伍,加強相關培訓,增強城市設計專業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加經費投入,保障城市設計編制工作。強化城市設計的實施,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在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加以落實,將城市設計要求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出讓條件,發揮城市設計精細化的管理作用。
(四)總結推廣經驗。各試點城市要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和不足,提高試點工作成效。各試點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要及時報送好經驗、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我部將搭建試點工作宣傳平臺,推動試點城市之間的交流,向全國推廣試點工作經驗。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一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名單
1.北京市
2.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3.吉林省長春市
4.山東省青島市
5.山東省東營市
6.江蘇省南京市
7.江蘇省蘇州市
8.安徽省合肥市
9.安徽省馬鞍山市
10.浙江省杭州市
11.浙江省寧波市
12.浙江省義烏市
13.河南省鄭州市
14.廣東省深圳市
15.廣東省珠海市
16.云南省玉溪市
17.陜西省西安市
18.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19.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20.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