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筑業組織
注:“已脫鉤”是指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取消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剝離行業協會商會的行政職能;行業協會商會具有人事自主權,在人員管理上與原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單位脫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