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5年基本建成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
時間:2021-06-15
來源:浙江日報
日前,浙江省發布《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下稱“《規劃》”),明確到2025年浙江基本建成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
“綠色低碳是‘十四五’發展的關鍵詞。”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以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為引領,浙江將把生態環境保護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的產業體系、能源體系和綜合交通體系,有效控制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圍繞這一發展原則,《規劃》共設置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18項,其中約束性指標7項、預期性指標11 項,涵蓋環境質量、污染減排、風險防控、生態保護、低碳發展五大領域。
具體來說,生態環境質量要高位持續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水生態功能初步恢復,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5%以上,基本消除省控以上Ⅴ類斷面;所有設區城市和60%的縣(市、 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
在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上,浙江也將持續加碼。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4%,工業領域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實現全覆蓋。
此外,浙江將推進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生活和科技創新“6+1”領域和11個設區市達峰方案編制,推動煤炭消費和工業領域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鼓勵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等率先達峰。
《規劃》顯示,浙江還將開展多層級“零碳”(低碳)體系建設。到 2025年,鄉鎮以上“零碳”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建設數量達到300個,建成綠色低碳園區50個,建成10個“零碳”示范縣(市、區)、100個“零碳”示范鄉鎮(街道)、1000個“零碳”示范村(社區)。積極實踐碳中和,規范碳中和機制,探索建設碳中和示范區。鼓勵推廣應用“碳標簽”。
附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