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發布: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
時間:2021-12-16
近日,江蘇省發改委等十部門印發《江蘇省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提出,落實及完善財金政策。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資金對污水資源化利用重大工程及示范試點項目的支持,推動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工程。支持各地政府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江蘇省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發改資環發〔2021〕1047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江蘇省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水利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江蘇省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
污水資源化利用對優化供水結構、增加水資源供給、緩解供需矛盾和減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我省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總體不高,利用量不大、利用率偏低。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要求,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促進解決水環境污染和水生態損害等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系統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統籌治水與節水,提升我省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助推“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和“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
(二)基本原則。
——節水優先,系統推進。秉承“節水即治污”的理念,堅持“節水優先”方針,把污水資源化利用作為解決全省水問題的優先舉措之一,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管理配置,系統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
——科技引領,分類施策。強化科技支撐,加強關鍵共性技術裝備研發,推廣普及先進適用技術工藝。根據不同區域的水資源稟賦、水環境承載力、發展需求和經濟技術水平等因素,明確導向,因地制宜,分類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
——突出重點,示范推動。突出不同區域的工作任務及重點,合理選擇重點領域和利用途徑,統籌開展各類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示范試點,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通過高標準的示范試點工程,以點帶面,推動全省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
——市場驅動,政府引導。完善政策體系及價格機制,加大財政及金融激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多方投入,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完善相關政策標準,強化標準約束,嚴格監管考核,規范市場主體行為。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省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進一步提升,區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收集、處理能力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適應,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建設得到有效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工業廢水重復利用水平顯著提升,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91%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左右;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聚焦提質增效,深入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1、全面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統籌優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布局,適度超前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考慮污水再生利用。加強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推進城郊結合部、城中村、老舊城區等區域污水收集支線管網和出戶管連接建設,補齊“毛細血管”,著力消除城市建成區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網空白區。持續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深入開展工業企業排水和城市農貿市場、小餐飲、夜排檔、理發店、洗浴、洗車場、洗衣店、小診所等“小散亂”排水戶以及建設工地的違法違規排水整治,規范排水戶接納管理。加強污水管網排查檢測,針對排查發現的污水管網功能性和結構性等問題,有序推進管網改造與修復。加強管網養護管理,落實養護經費,積極推行專業化、機械化養護。積極推行“廠-網-河湖一體化”運行維護,推動污水管網低水位運行。遵循區域統籌、合理布局原則,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要求,穩步實施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妥善處置污水廠污泥和排水管網管通溝污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穩步推進城鎮污水資源化循環利用。綜合水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經濟技術可行性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污水處理廠排放限值,以穩定達標排放為主,差別化實施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原則上現有設施2025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生態濕地建設,進一步提高出水生態安全性。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可優先用于城市河湖濕地生態補水,同步積極推進再生水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和生態景觀等,進一步提升再生水的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相對缺水或水環境改善壓力較大的城市,在進一步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再生水管網,加大再生水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及生態景觀等回用力度,提高再生水資源化利用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雨水徑流污染控制及雨水利用。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在實施建筑住區、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道水系等各類新改擴建項目時,合理運用下凹式綠地、透水鋪裝、生物滯留設施、植草溝、濕地、綠色屋頂等海綿設施,加強初期雨水棄流處理,強化雨水徑流污染管控。構建完善雨水收集、調蓄、凈化和回用系統,推動雨水在綠化灌溉、生態景觀等方面資源化利用。規劃用地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園區基礎設施,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
1、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火電、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項目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有效利用的,嚴格控制新增取水許可。加強園區供、排水監測,提高園區污水處理市場化程度,搭建園區節水、廢水處理及資源化專業技術服務支撐體系和服務平臺,推動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大力推廣高效冷卻、洗滌、循環用水、廢污水再生利用等節水工藝和技術。支持企業開展節水技術改造和廢水“近零排放”改造。重點在火電、鋼鐵、紡織、造紙、石化和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重點用水行業,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提高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水平。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限期實施,先行推進高耗水行業企業節水改造。(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工業園區污水收集及處理基礎設施。建立涉水企業清單,逐步實施工業廢水專管輸送,推進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開收集、分質處理。以園區總體規劃、水系規劃和園區水資源論證或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等為指引,大力推進工業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建設,在電鍍等專業園區開展“一企一管、明(專)管排放”試點建設。以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和化工、電鍍、造紙、印染、制革、食品等主要涉水行業所在園區為重點,推進工業集聚區專業化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在電子信息、紡織印染、化工材料等園區率先示范,建成一批工業廢水近零排放示范產業園。新建園區統籌考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推動企業間的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已建園區開展以節水為重點的綠色高質量轉型升級和循環化改造,加快節水和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工業園區加大市政再生水的推廣利用。環境敏感、水質型缺水地區的企業,以及污水深度處理、回用及“零排放”壓力相對較大的地區,鼓勵工業園區、工業企業與市政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積極合作,統籌規劃建設再生水管網及相關設施,積極使用市政再生水。積極開展工業園區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統籌利用區域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統籌廢水綜合治理與資源化利用。(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探索技術與模式,穩妥推進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
1、系統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治理工藝。堅持與村莊規劃、供水設施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項目建設“三個同步”,強化部門協作,合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通過控源截污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結合農村改廁工作,實現廁所糞污經無害化處理后就地就近生態利用;鼓勵將農村生活污水通過人工濕地等方式,建立微循環模式,實現氮磷資源化和尾水再利用。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督查的運行管護機制,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成一個、運行一個、見效一個”。(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鄉村振興局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統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畜禽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能力,進一步優化畜禽養殖區域布局。推廣應用清潔養殖工藝和節水型飲水器等設施設備,促進控源減量。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進一步推進規模養殖場提升畜禽糞污處理利用水平,指導非規模養殖場(戶)按需配套堆糞場、糞污儲存池等,立足種養結合,因地因場(戶)施策,合理規范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農田退水及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在重點地區試點推進集約化稻田清潔生產,探索實施農田排灌系統生態化改造。鼓勵開展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強化池塘養殖尾水排放強制性標準宣貫,開展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試點示范,推動實施池塘生態化改造,推廣生態健康養殖。(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污水資源化利用重點工程,開展試點示范。
1、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高標準升級工程。推動建設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綜合治理體系,對標污水處理發展新動向,試點開展資源能源標桿水廠建設,推動污水中的能量物質回收利用。同步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實現污泥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利用。結合現有污水處理廠改造升級和新擴建工程,至2025年,鼓勵結合地區開發建設,采用EOD開發模式,建設一批“新概念”污水處理廠、下沉式污水處理廠、資源能源標桿水廠、尾水生態濕地凈化工程,促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利用模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再生水深度循環利用工程。結合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提前合理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管網建設。以水環境容量較小、水質較差、水污染較嚴重地區城市為重點,系統分析日益增長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需求,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用水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污水資源化循環利用。至2025年,計劃新增一批再生水工程利用設施,鼓勵園區工業集中規劃配備管網設施,積極利用再生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工程。有條件的工業園區統籌廢水綜合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建立企業間點對點用水系統,實現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和分級回用,支持企業開展全流程污水治理、分段分治、分質利用。結合綠色工廠創建、企業水效“領跑者”,重點圍繞火電、石化、鋼鐵、印染等高耗水行業,組織開展企業內部廢水利用,創建一批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企業、園區,通過典型示范帶動企業用水效率提升。推進工業廢水尾水排放生態緩沖區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增一批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企業水效“領跑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開展農業農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將污水資源化工作融入美麗鄉村建設中,結合鄉村振興、“新魚米之鄉”等工作的推進,加快推進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對處理后農村生活污水,經監測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等相關標準要求的,鼓勵通過人工濕地、利用房前屋后綠地、林地等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加快探索方便可行的污水資源化模式,實施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十四五”期間,結合太湖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區”,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以百畝以上連片池塘為重點,實施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開展試點示范,提升漁業養殖尾水治理及資源化利用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綜合開展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選擇電子信息、紡織印染、化工材料等工業園區,開展技術綜合集成與示范,研發集低成本、高性能工業廢水處理技術和裝備,打造污水資源化技術、工程與服務、管理、政策等協同發力的示范樣板,到2025年爭創國家級園區工業廢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工程。聚焦工業廢水和市政再生水循環利用方面的重點難點堵點,因地制宜開展再生水利用、污泥資源化利用、氮磷等物質提取和能量資源回收等試點示范,探索建設一批國家級及省級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尾水生態濕地凈化、工業園區大規模使用再生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資源化利用、污泥資源化及資源能源標桿水廠利用試點示范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支撐,建立健全污水資源化利用體制機制。
1、完善標準規范。建立健全覆蓋節水目標控制、規劃設計、評價測算、用水統計和管理的全流程標準體系。規范節水用水統計方法,完善統計內容,健全節水用水統計制度,配套制定出臺節水用水統計技術規程等相關標準。推動落實《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制訂條例細化落實分工方案,強化依法治污鮮明導向。研究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規范;推進制定釀造、焦化等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河網水功能區水環境容量核定等技術規范;研究制定我省污水資源化利用分級分質標準、評價標準和監管標準等。(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統計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政策體系。按照國家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典型地區再生水配置試點、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工業廢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等各項實施方案,細化落實推進,逐一明確任務,實行清單化管理,從緊從實協調推進。制定鼓勵非常規水利用的考核激勵政策,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完善取水許可管理制度。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生態濕地納入生態緩沖區管理體系,執行相關鼓勵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價格機制。建立健全基于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提高公共供水基本水價。完善差別化水價制度,提高高耗水行業用水價格,進一步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自主協商定價。探索從政府補貼治理企業改為補貼使用單位,逐步建立穩定的市場化交易模式。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城鎮污水處理“按質付費”辦法,促進污水處理“優水優價”。(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科技創新。針對工業污水處理難度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效率低、資源回收率低等問題,推動將園區工業廢水近零排放、農村生活污水精準化治理及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攻關納入省級科技計劃,開展污水資源化科技創新。引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處理企業等加強產學研合作,重點突破污水深度處理、污泥資源化利用共性和關鍵技術裝備。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風險與控制基礎研究,發展再生水利用標準制定理論和方法體系;積極研發并推廣集成低成本、高性能的污廢水再生處理技術、工藝和裝備。推廣一批成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工藝、技術和裝備。(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落實及完善財金政策。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資金對污水資源化利用重大工程及示范試點項目的支持,推動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工程。支持各地政府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創新投入方式,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財政性資金投入保障機制。鼓勵企業采用綠色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規拓寬融資渠道。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探索開展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落實現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調。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領導和組織,統籌推進全省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加強綜合協調,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污水資源化利用、相關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統籌,形成工作合力,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推進落實。按照省級統籌、市縣負責的要求,推進實施方案落實。壓實地方責任,各設區市政府抓緊組織制定本地區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行動細則,細化分解各項目標,落實各項任務,集中推出一批有引領作用的示范試點工程;市縣政府擔負主體責任,明確分工及責任部門,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監督管理。嚴格實行區域流域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強化水資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確保《江蘇省國家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落到實處。嚴格監督實施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的要求。嚴格自備井管理,限期依法關閉未經批準的自備井。健全污水資源化水質全過程監測體系,強化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監管,逐步建立覆蓋污水資源化全過程的風險防控預警體系,確保污水資源化安全利用。(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組織參觀污水處理設施等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工作,加強科普教育,增強公眾的水環境保護意識,提高公眾對污水資源化利用的認知度、認可度和接受度,消除公眾顧慮,增強使用意愿。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充分發揮輿論監管、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污水資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