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動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
日前,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下發推動我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的有關通知,要求太原、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等市緊緊圍繞汛期污染強度高造成汾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波動反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提高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平。
通知要求,要建立指揮體系,充分發揮省、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合力。省級層面負責對沿汾六市實施統一指揮調度,各市同步建立指揮機制,及時指揮調度各相關縣(市、區)開展工作。市、縣(市、區)之間要積極建立橫向聯系,強化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
通知要求汾河流域各縣(市、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降雨期加大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充分發揮進水調節池調蓄作用,實施生活污水“應收盡收”。嚴禁城鎮污水處理廠在雨期實施進水封堵,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實施“過度保護”。
通知要求加強汾河流域地表水斷面水質監測,斷面水質發生惡化時,相關市、縣(市、區)生態環境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自行政區域內污染處置負責。上游地區水質出現異常時,應及時切斷污染源,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將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區域內,為下游處置爭取時間。下游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文峪河、磁窯河、澮河、澇巨河、太榆退水渠等重點流域有關生態環境部門,要制定重點排污單位雨天駐點盯防計劃,明確駐點名單和負責人員,加強入河排污口巡查。
通知指出,沿汾6市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與公安開展聯合執法,加強部門間聯勤聯動,落實線索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對重點污染企業違法排污等水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通過污水管網進水溢流口偷排偷放、超標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