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生態環境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2年,生態環境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定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推進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型生態環境法治政府建設取得實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制定印發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方案,認真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全面”和“五個牢牢把握”重要要求,采取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基層黨組織理論學習、宣講報告會、專題培訓等形式,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熱潮。
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作為文件起草組成員,全程參與黨的二十大報告起草工作。在《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上發表學習解讀文章《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接受“焦點訪談”采訪,作為中央宣講團成員赴陜西省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主持召開部黨組會議、干部大會等傳達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組織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主持集中研討,在宣講報告會上為部系統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
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出席中宣部“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新時代十年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所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組織制定我部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的具體舉措。作為大會主席主持《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第二階段會議,借助多雙邊重要國際場合,宣傳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法治建設重大成就和戰略部署。
(二)持續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配合立法機關出臺《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執法檢查。推動《海洋環境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修訂。配合司法機關修改關于環境犯罪的司法解釋。發布《尾礦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印發《“十四五”生態環境標準工作方案》,發布80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印發《“十四五”環境健康工作規劃》。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三)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是依法持續推進藍天保衛戰。貫徹《大氣污染防治法》,印發實施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貫徹《噪聲污染防治法》,印發《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完成4.6萬余個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整改。全面加強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嚴格秸稈禁燒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配額管理。二是依法持續推進碧水保衛戰。貫徹《水污染防治法》和《長江保護法》,印發《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黃河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長江經濟帶和沿黃省區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加強長江流域磷污染綜合治理。啟動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污染狀況調查評價,持續推進“清廢行動”。推進縣城及縣級市黑臭水體整治。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貫徹《海洋環境保護法》,推動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實施入海河流水質改善和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動,開展重點海灣專項清漂行動,強化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
三是依法持續推進凈土保衛戰。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重大工程項目,部署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回頭看”。以用途變更成“一住兩公”的地塊為重點,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條例》,部署重點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開展農村環境整治。
(四)依法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一是重點做好環評領域服務保障。推動“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實落地,組織制定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指導意見。貫徹《環境影響評價法》,加強監督執法,堅決遏制一批“兩高一低”項目盲目建設。在嚴守生態環保底線的基礎上,加快重大投資項目環評審批。指導全國加強重大投資項目環評服務保障。
二是著力探索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路徑。出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平穩運行。聯合有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印發《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省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編制指南》,強化我國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舉措,提高氣候風險防范和抵御能力。
(五)依法防范化解各類風險
一是不斷加大生態保護監管力度。落實《自然保護區條例》,持續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組織開展“綠盾2022”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出臺《關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銷號的指導意見》。頒布《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試點。
二是依法防范與化解生態環境領域風險隱患。全面排查生態環境領域各類風險隱患,分類施治。調度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43起。聯合應急管理部建立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推進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風險集中治理。完成全國1萬余座尾礦庫環境風險排查。積極推進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
三是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貫徹《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完成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三年行動。
(六)嚴格規范開展督察執法
一是扎實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組織對5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例行督察,受理轉辦群眾信訪舉報1.18萬件,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進一步壓實地方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對督察整改情況進行分析抽查,開展清單化調度,重點督察整改任務盯辦等,持續推動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有效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水平。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開展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全年各地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案件805起、涉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環境違法犯罪案件232起。持續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依法堅決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組織完成全國環評單位和環評工程師誠信檔案專項整治。加大碳排放報告質量專項監督幫扶及督辦問題整改力度,依法嚴肅處罰一批弄虛作假的技術服務機構和重點控排企業。
(七)依法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一是依法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出臺實施《關于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累計將344萬余個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范圍。
二是依法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新增賠償金額40億元。與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森林(試行)》。調度推進青海木里礦區生態破壞案等。
三是推進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各地制定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建設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印發《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建設方案》及配套規范,推動相關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
四是加強法治審核。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為100余件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中辦國辦等征求我部意見的法律法規性文件出具審核意見。
五是妥善處理各類行政爭議。全年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71件,行政應訴案件22件。注重做好案件善后工作,積極引導群眾依法維權。
(八)認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修訂完成《生態環境部普法責任清單(2022年版)》。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普法動漫微視頻報送工作。在部官網增設“生態環境普法”專欄。為迎接宣傳黨的二十大,參與籌備“奮進新時代”主題成就展全面依法治國部分涉及生態環境法治相關內容。在《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起草過程中廣泛征求意見,發布后及時組織宣傳解讀。召開法治專場新聞發布會,介紹生態環境法規與標準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通過舉辦環境法治培訓班、在業務培訓班中設法治課程等方式,向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深入普法。
二、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
(一)帶頭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孫金龍書記強調,“要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在法治框架內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護”。黃潤秋部長強調,“依法依規,法律法規和標準是剛性的,不能動,這個底線不能破”。孫金龍書記發表署名文章《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推進美麗中國建設》。黃潤秋部長發表署名文章《深入貫徹實施噪聲污染防治法 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守護和諧安寧家園》。通過部黨組會議或者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6次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信訪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
(二)嚴格依法履職盡責
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堅持依法決策,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對重大事項進行集體決策,對生態環境系統依法治污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全年部務會、部常務會26次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相關事項。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21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支持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通過發表署名文章、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等方式,介紹依法治污工作進展,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等重大戰略部署,一體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列入部黨組和部系統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在宣傳闡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同時,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闡釋。把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貫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
(二)持續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配合立法機關做好《海洋環境保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以及《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等相關行政法規制修訂。不斷完善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和基準體系,開展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實施評估,做好地方生態環境標準依法備案工作。
(三)堅定不移推進依法治污
繼續嚴厲打擊企業違法違規排污、環評監測數據造假等突出問題,同時,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防止粗暴執法、選擇性執法,堅決避免運動式執法、“一刀切”等問題的發生。
(四)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普法力度
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大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將普法工作貫穿始終。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積極宣揚先進示范,及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和違規上馬“兩高”項目等典型案例。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加大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推動全社會自覺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