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文件,文件首次公開提出,未來農業生產將禁止使用污水、污泥。
該文件表示,“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是2020年前建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明顯改善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的主要任務之一。文件要求,在農業生產中,應禁止使用含重金屬、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經檢驗和安全處理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清淤底泥等。
中國許多地區曾有過漫長的污水灌溉歷史。1957年,建工部曾聯合農業部、衛生部把污水灌溉列入國家科研計劃,全國范圍內開始興建污水灌溉工程。1972年召開的全國污水灌溉會議將“積極慎重”作為發展方針。20世紀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全國污水灌溉面積激增十余倍。至1998年,全國污水灌溉面積達到361.8萬公頃,占全國灌溉總面積的7.3%。
污水溉灌的地區主要是北方缺水地區。這些地方在歷史上工農業搶水矛盾突出、農業灌溉缺水嚴重、污水處理率不高。
污水溉灌給中國耕地帶來了深重的土壤污染。環保部門在2006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污水灌溉污染耕地達3250萬畝。
根據全國污水灌區農業環境質量普查協作組20世紀80年代的調查,中國86%的污水灌灌區水質不符合灌溉要求,重金屬污染面積占到了污灌總面積的65%,其中以汞和鎘污染最為嚴重。
2013年1月21日,財新《新世紀》發表封面文章“土壤不能承受之重”。財新記者在甘肅白銀污水灌溉區、內蒙古包頭市包鋼尾礦壩污染區、貴州省赫章縣工礦污染區等土壤污染嚴重區域發現,鎘、鉛等重金屬沿土地、農產品鏈條進入人體,不少當地農民出現莫名疼痛等身體癥狀。
研究顯示,常年不合理的污水灌溉會造成農田嚴重的有機污染、酸堿鹽污染和重金屬污染,降低土壤和作物生產力或質量。土壤受到污染后,進而污染農作物,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內累積衍生多種慢性疾病,如“痛痛病”。污水灌溉還會導致地下水或河水污染,通過食用生活飲用水或水產品,也可導致人體疾病,如日本的“水俁病”。此外,使用污水灌溉時,會產生硫化氫等有害氣體;污水中還攜帶病菌和寄生蟲等,這些對周圍環境產生直接影響。
污泥也是重要的土壤污染源。根據財新《新世紀》2012年3月的報道《淘金污泥何處著手》,全國3000座污水處理廠產生的大量污泥,有相當一部分被隨意傾倒,甚至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這些含有大量有機物、重金屬,乃至病菌的污泥,重返自然后,容易對農田、河流、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使污水處理的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