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 | 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人民政府 | |
工程名稱: | 大吳鎮污水管網新建工程 | |
工程地點: | 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 | |
項目批準機關: | 徐州市賈汪區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委員會 | |
資金來源: | 落實 | |
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博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報名開始時間: | 2013/1/5 9:00:00 | |
報名結束時間: | 2013/1/5 17:00:00 | |
報名時間備注: | 每日12:00-14:00為午休時間,不接受報名 | |
報名地點: | 徐州市賈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賈汪新城區原傳世經典小區售樓中心) | |
聯系人: | 李煒平 | |
聯系電話: | 電話:0516-85743599 傳真:0516-85743299 | |
公告發布日期: | 2012/12/26 17:05:00 | |
公告結束日期: | 2013/1/4 17:00:00 | |
公告詳細內容: |
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資格預審)
一、 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人民政府 (招標人全稱)建設的 大吳鎮污水管網新建(BT)工程 (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按規定辦理發包初步方案備案,現進入招標階段。 本工程采用BT招標 ,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二、 江蘇博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
(2)工程概述:新建污水管網,鋪設管徑分別為DN400、DN500、DN600,其中DN400管長
(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全部內容
(4)工程標段劃分:本工程按二個標段招標,投標人可投所有標段,但只能中一個標段
(5)計劃開工時間:預計2013年1月,工期要求80日歷天
(6) 合作建設模式
本項目采取“建設—移交”的方式實施:合作建設單位按照要求自行籌措資金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根據工程決算審定價,招標人進行回購,回購期3年。建設期不計利息。
項目前期費用、征地拆遷補償費用、設計費、監理費等不列入本項目建設總費用范圍。
四、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市政公用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2)能提供滿足項目建設資金要求的融資證明,包括資本金來源和落實情況的評定、企業近年財務狀況、貸款承諾書、銀行授信等; (3)擬選派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資質
(4)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5)投標單位必須到工程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無行賄受賄證明。
五、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1 、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必須從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 徐州市賈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區住建局二樓) ,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2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拾萬元人民幣/標段
收款人:徐州市賈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戶行:建設銀行賈汪支行 賬號:32001718836052503058
或開戶行:工商銀行賈汪支行 賬號:1106021219210060905
3 、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 、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5 、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 徐州市賈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區住建局二樓) 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6 、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區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
7 、 資格預審合格或確定入圍單位的銀行匯票將被入賬,由 徐州市賈建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六、投標申請人在投標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原件:
1 、根據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內容編制的《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蓋單位公章);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4 、所報建造師注冊證原件;
5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6 、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原件或單項工程承接核準手續;
7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所報建造師安全證(B類)
8 、未在徐州施工過的投標申請人必須攜帶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在徐州施工過的投標單位(在徐施工過的投標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證明)可以攜帶加蓋公司鮮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9 、未在徐施工過的投標申請人必須提供經辦人、擬派注冊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職工養老保險交納證明原件。同時提供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上崗證》原件,《上崗證》上的企業名稱必須是投標企業名稱(在徐施工過的投標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證明)。
10 、經辦人二代身份證及經辦人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
11 、工程所在地檢察院開具的本單位無行賄受賄證明。
12 、能提供滿足項目建設資金要求的融資證明,包括資本金來源和落實情況的評定、企業近年財務狀況、貸款承諾書、銀行授信等;
13 、 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
以上2~13項內容除在報名時交驗原件外,另在《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和副本內分別裝訂復印件。投標人必須保證提供資料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本次投標,招標人杜絕掛靠單位的投標報名。招標人將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進行實地考察或當面洽談,有掛靠嫌疑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并按有關法規嚴懲。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相關招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
七、 請申請人于
八 、請申請人于
九 、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的規定,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時,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從中確定不少于9家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十、本工程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為:
a 技術標20分
b 商務標70分
c 投標人及注冊建造師業績10分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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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