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發(fā)改投資〔2013〕220號
杭州市蕭山區(qū)排水管理處:
你單位報來《關于要求南二路與鐵路污水泵站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請示》(蕭排〔2013〕3號)及有關附件悉。該項目經蕭發(fā)改投資〔2011〕1099號文件批復項目建議書,經研究,同意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現(xiàn)將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建設必要性
該項目的實施有利解決該區(qū)域的污水出入問題,完善區(qū)域排污體系,因此有必要實施該項目。
二、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建設規(guī)模7萬噸/日泵站一座,總建筑面積約8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4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326平方米。該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泵房、附房、內部連通管及室外景觀等。
三、項目選址及建設用地
本項目位于新塘街道畈里童社區(qū),擬占用土地0.4333公頃(經項目用地預審:蕭土資預〔2012〕193號),其中農用地0.3163公頃(耕地0.3163公頃)。
四、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約1687萬元,所需資金由區(qū)財政安排解決。
項目代碼為33010947045402320111099,此文件自印發(fā)之日起二年內有效。接文后,請抓緊編制項目初步設計送審。
杭州市蕭山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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