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鹽城宇新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擬實施異地技改,建設集中焚燒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綜合性處置中心。為此,響水新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擬替代鹽城宇新公司申請在響水縣陳家港生態化工園區新建危險廢物集中焚燒項目,建設9800噸/年(30t/d)焚燒處置設施,同時淘汰鹽城宇新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內的現有設備和設施。
擬建項目位于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化學工業園區,距離現有項目約130km。建設單位為響水新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項目用地97.7畝,日處理危險廢物規模約30噸。處置方案:采用熱解爐+回轉窯組合焚燒爐進行焚燒處理;同時,配置1s急冷裝置+濕法脫酸+煙氣再熱+干法脫酸+布袋除塵系統進行煙氣凈化處理。
(二)環境質量現狀
⑴大氣環境
項目所在區域SO2、NO2、PM10、HCl、NH3、H2S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要求,區域大氣環境質量良好。
⑵水環境
由于灌河泥沙含量較高,SS在所有監測斷面、監測時段全部超標。灌河同時期屬于典型的潮汐河流,受海水影響,漲潮時氯化物全部超標,各斷面其余監測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
⑶土壤環境
本次監測的土壤中各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表明項目所在地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⑷噪聲環境
擬建所在區域各監測點晝間和夜間,均能達到規定的標準。
⑸地下水環境
各監測點位監測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⑴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采用響水縣2010年全年氣象資料逐時、逐日計算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在評價區域及保護目標貢獻值。評價范圍評價范圍SO2、NO2、PM10、HCl、H2S、NH3的小時或日平均最大濃度疊加本底濃度后達標。
本工程應在廠界外設置800m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據調查,該距離范圍尚有王商村許三頃組居民,需要在本工程試運行前實施搬遷,同時,要求當地相關部門禁止在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內建設新居民點、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
⑵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污水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外排,對納污水體影響較小,根據該污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污水處理廠的尾水不會降低水體在評價區域的水環境功能。
⑶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建成后,廠區的噪聲設備在所有測點均能達標排放。與本底值疊加后,基本上能維持現狀。因此車間噪聲對環境影響不大。且擬建項目建成后廠界附近無居民,不會出現噪聲擾民現象。
⑷固體廢物影響評價結論
焚燒殘渣和飛灰場區暫存,待廠區二期危廢填埋場建好后安全填埋。污水處理污泥、軟水處理廢樹脂、危廢存貯車間氣體處理產生的廢活性炭由本項目焚燒爐焚燒處置。生活垃圾按委托環衛部門清理。可見,擬建項目對周圍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⑸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設置和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的規定。對廢水收集管道、廢水貯存、污水處理設施采取防滲措施。此外,本項目投運后,廢水均接入城市污水管網,在污水產生及輸送過程中,因跑、冒、滴、漏等環節而發生滲入地下的污水量很小,對區域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四)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廢水:地面、車輛沖洗水與化驗廢水經沉淀和消毒處理后與生活污水、軟水制備排污廢水和初期雨水一起排入陳家港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可以達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
廢氣:焚燒尾氣處理系統配置1s急冷裝置+濕法脫酸+煙氣再熱+干法脫酸+布袋除塵系統進行煙氣凈化處理。處理后焚燒爐排放的尾氣達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表3中相應標準。貯存車間廢氣處理措施采用負壓操作,安裝抽風和處理設備,使用活性炭吸附塔減輕惡臭的影響,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相應要求。
噪聲:加裝消聲器或隔音罩;在相關建筑物在設計施工時選用隔聲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聲性能好的操作間、控制室內工作;廠界外設置綠化帶等。
固體廢物:焚燒殘渣和飛灰場區暫存,待廠區二期危廢填埋場建好后安全填埋。污水處理污泥、軟水處理廢樹脂、危廢存貯車間氣體處理產生的廢活性炭由本項目焚燒爐焚燒處置。生活垃圾按委托環衛部門清理。
地下水: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設置和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的規定;對廢水收集管道、廢水貯存、污水處理設施采取防滲措施;建立地下水長期觀測孔。
本項目所采取的各項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能保證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不會造成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下降。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響水縣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危險廢物集中焚燒9800噸/年工程)屬于國家鼓勵建設的項目,符合地區經濟發展過程中實現危險廢物有效處理的環境保護的需求;項目所采用的危險廢物焚燒及尾氣治理工藝為國內普遍采用的成熟工藝和控制技術,實現了危險廢物的減量最大化,投入運行后能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達標排放的尾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廢水自行處理達到陳家港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對納污水體影響很小;擬建地周圍公眾對本項目的支持率很高。目前擬選廠址廠界以外800m范圍內尚有居民,園區計劃在項目建成投產前拆遷完成。
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論證,在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拆遷到位的前提下技改項目在該地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本項目委托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特提請您提出寶貴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內,如需要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需索取補充信息的該項目公眾,可與聯系人聯系。如公眾有意見,可以采用電話、電子郵件或郵件的形式提出您們的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同時請您留下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能夠及時答復您的意見。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是建設項目所在地周圍的、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征求公眾意見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眾對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的滿意度;
⒉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認為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危害/影響程度;
⒊征求公眾是從何種渠道知道建設項目的;
⒋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所持有的態度;
⒌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郵件的方式直接與聯系人聯系參與。
(九)公示時間:
從公示日起10個工作日。
(十)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響水新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凌先生
聯系電話:18261901065
環評名稱: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單位地址:南京市鳳凰西街241號(210036)
聯系人:吳工
電話:025-86555752
E-mail:kaiwu5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