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蘇州吳中吳淞江水處理有限公司擬在蘇州吳中區郭巷大道西側及吳淞二路南側地塊新建吳淞江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本次建設內容主要是土建12m3/d,處理設施4萬m3/d、配套管網32.5km、污水提升泵站2座;中水回用管道1.3km;以及相關的輔助設施。服務范圍為蘇嘉杭高速以東、鑊底潭以西地區面積約26km2區域。經曝氣沉砂池對廢水進行預處理后,采用預處理+A2/O+機械攪拌絮凝沉淀V型濾池過濾工藝,尾水達到一級A標在經紫外消毒后,30%回用;70%排入吳淞江。污泥處理采用機械濃縮脫水,脫水后的泥餅外運至蘇州市江遠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焚燒處置。投資總額:項目總投資2.2億元,占地面積14.3hm2,本期占地7.7hm2,綠化率30%。預計2015年1月正式運行。
(二)環境質量現狀
大氣環境:項目所在區域SO2、NO21小時濃度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PM1024小時值在G1(項目廠區)、G3(戈灣南浜)、G6(吳淞江南岸)存在超標現象,超標率分別為14%、42.9%、28.6%,其余點位能夠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各監測點位H2S及NH3均能達到《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限值要求。
水環境:擬建項目各監測斷面氨氮、總磷都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其余各監測因子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SS達到《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相關限值。
土壤環境:監測點位除T3(5#提升泵站)、T5(馬巷朱家圩)土壤銅超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土壤pH<6.5)二級標準外,其余監測點各因子均能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土壤pH<6.5)二級標準,超標率為33.2%。
地下水環境:擬建項目各土壤監測點位pH、鐵、硝酸鹽氮、鎘、汞、砷、錳均能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Ⅰ類標準;各土壤監測點位總硬度能夠達到Ⅱ類標準;除D3(5#提升泵站)CODMn達到Ⅳ類標準外其余監測點的CODMn及氨氮能夠達到Ⅲ類標準。
噪聲環境:本項目廠界各噪聲測點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聲環境狀況良好。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⑴大氣環境
①正常工況下,本項目建成后H2S、NH3小時最大濃度貢獻值均0.000476 mg/m3和0.00476 mg/m3,占標率分別為4.76%和2.38%,最大值占標率未超過10%;場界濃度預測也能達標。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②本項目最終在預處理區(粗格柵、進水泵房、細格柵、曝氣沉沙池、生物土壤除臭系統1)、處理區(生化池、生物土壤除臭系統2)、污泥處理區(脫水機房、生物土壤除臭系統3)、5#提升泵站周邊分別設置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
③H2S和NH3非正常排放對外環境影響程度比正常工況顯著增加,H2S最大占標率為37.3%;NH3最大占標率為28.2%。因此,要求項目在運行過程中,加強管理,杜絕事故發生,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⑵水環境
工程滿負荷運行后,近期(排放量4萬m3/d)和遠期(排放量12萬m3/d)吳淞江的COD平均濃度不超標,對下游7.4km的吳淞江大橋斷面沒有影響。
氨氮和總磷因本底濃度超標,因此預測結果是全線超標。根據預測,近期(排放量4萬m3/d)氨氮和總磷濃度增量分別在下游830m處和500m處接近于0,遠期(排放量12萬m3/d)氨氮和總磷濃度增量分別在下游1720m處和1150m處接近于0,在開發區吳淞江污水處理廠建成后,將區域內污水全部接入集中處理,可大大降低原有的污染負荷,同時可減輕吳淞江的氨氮和總磷污染影響。可見吳淞江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時對吳淞江及周圍水環境的影響有限。
事故情況下排放污水對排口下游吳淞江的影響嚴重,同時對吳淞江大橋交界處影響嚴重,近期(排放量4萬m3/d),氨氮和總磷的超標率分別大于88.2%和289.7%;遠期(排放量12萬m3/d),氨氮和總磷的超標率分別大于99.7%和299.7%。
近期(排放量4萬m3/d),COD、氨氮和總磷的最遠影響距離分別為3060m、3900m和3920m;遠期(排放量12萬m3/d),COD、氨氮和總磷的最遠影響距離分別為6340m、8450m和8470m。事故排放時,最遠影響距離超過3km,對吳淞江沿線周邊環境會產生不利的影響,所以應做好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盡量避免發生事故排放,并建議遠期將排口移到上游白洋湖,讓尾水在白洋湖凈化一段時間后,再排入吳淞江。
⑶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聲源在各場界測點晝、夜間預測值和疊加值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3、4類排放標準要求。
⑷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嚴格按照固體廢物處理要求進行處理,對環境及人體不會造成危害。
⑸生態環境
本項目占地區域現狀主要由農田、水體,主要本地農作物,施工期將會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建成后項目廠區綠化面積達占地面積的30%,將有效補償施工期的生物量損失。管網工程生態環境影響主要是施工期的影響。施工期間對城郊生態環境影響不大,通過采取相應的生態保護和恢復措施,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影響是可接受的。
⑹地下水
項目區淺土體主要由粉質粘土、淤泥質粉質粘土等組成,含水層厚度一般小于5m,水位埋深在0.5m左右。項目建設區包氣帶滲透性能較差,彌散系數較小,水力坡度較緩。項目廢水滲漏對周邊地下水影響范圍較小。
⑺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本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為廢水事故排放的環境風險。經預測,在事故排放情況下,本項目尾水排放對吳淞江水質有一定的影響。本項目發生事故時無有毒物質擴散,且發生概率較低,結合企業在運營期間不斷完善的風險防范措施,本項目發生的環境風險可以控制在較低的水平,本項目的事故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⑻社會影響
項目施工期對周邊居民生活會帶來一定不便,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拆遷安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是一項保護環境、公用事業工程,建成后,可極大地改善當地環境,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也可提高公民的環保意識。
(四)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一、大氣治理措施
本污水廠采用改良型A2O工藝+混凝沉淀+V型濾池工藝,污水廠內散發臭味的工段主要有:格柵及進水泵房、曝氣沉砂池、生物反應池、污泥濃縮池和污泥脫水機房、污水提升泵站等,多為無組織排放。項目建成運行后大氣污染物主要是惡臭物質,主要成份為硫化氫、氨氮等,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生物土壤除臭系統,利用土壤中生存的微生物在臭氣通過土壤時將其成分氧化分解。當臭氣接觸含有大量微生物的透氣活性土壤層時,將被微生物完全氧化并轉化為CO2(二氧化碳)和水及微生物細胞生物質,從而達到除臭目的。根據相關文獻報道,土壤生物過濾除臭系統應用廣泛,易于操作和維護,對環境沖擊少,符合清潔生產要求,費用也相對較低,其處理市政系統臭氣效率可達95%以上。
二、廢水治理措施
本工程采用采用A2/O+機械攪拌絮凝沉淀V型濾池過濾工藝,對于以生活污水為主的城市污水,采用A2/O+機械攪拌絮凝沉淀V型濾池過濾工藝,能夠取得較為理想的碳化、脫氮、除磷等效果,保證出水各項指標達到要求。本項目采取的污水處理工藝技術可行。
三、噪聲治理措施
⑴對廠區各構筑物進行合理布局,將噪聲源強較大的設備盡量遠離廠界;
⑵在工程設計中應考慮在鼓風機、潛水泵等噪聲大的設備上部加蓋封閉,以阻擋噪聲傳播;
⑶主要建(構)筑物采取加蓋封閉措施,以阻擋噪聲傳播;
⑷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進行降噪隔聲措施;
⑸泵房內的噪聲設備設置于室內或采取地埋式;
⑹廠區內應建立綠化帶,廠界處設置綠化隔離帶。
四、固廢處置措施
為減少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在污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采取如下措施:
⑴污泥貯存
①污泥貯存過程中應避免發生雨淋、遺灑、泄漏、滲漏。污泥泥棚設置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要求;
②嚴禁將污泥向有關部門劃定的污泥臨時中轉站或最終處置場所以外的地面水體、沿岸、洼地、河灘等任何區域排放、堆置;
③污泥中轉或臨時貯存場地應作硬化處理,應采取措施防治因污泥和滲濾液滲漏、溢流而污染周圍環境及當地地下水,避免臭氣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影響;
④堆放時濾出的污水應收集到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
⑵污泥運輸
①污泥運輸可以采用機械及管道連續輸送或采用密閉車輛進行運輸;
②污泥運輸車輛應密封、防水、不滲漏,四周槽幫牢固可靠、無破損、擋板嚴密、在駛出裝載現場前,應將車輛槽幫和車輪洗干凈,不得帶泥行駛,不得沿途泄露,運輸時發現自身有泄露的,應及時清掃干凈;
③運輸車輛應當按照相關市政管理行政部門依法批準的運輸路線、時間、裝卸地點運輸和卸倒。運輸污泥應盡量避開上下班高峰期。在離居民住宅較近的地點運輸污泥時,應盡量避開早晨、中午時間,要安排足夠數量的污泥運輸車輛進行運輸。盡可能避開居民聚集點、水源保護區、名勝古跡、風景旅游區等環境敏感區;
④運輸過程中未經許可嚴禁將污泥在廠外進行中轉存放或堆放,嚴禁將污泥向環境中傾倒、丟棄、遺灑。污泥運輸過程中不得進行中間裝卸操作。
⑶污泥最終處置
本項目污泥最終送江遠熱電焚燒處置。、
⑷其它固體廢棄物處置措施
①沉砂池的泥沙和攔污格柵截留的固體廢棄物可委托環衛部門負責處理。
②新增的生活垃圾也交由環衛部門負責處理。
各類固體廢物嚴格按照上述措施處理處置和利用后,對周圍環境及人體不會產生影響,也不會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
五、地下水境保護措施
⑴源頭上控制對地下水的污染
為了保護地下水環境,采取措施從源頭上控制對地下水的污染。在涉水區域采用防滲地面;完善清污分流系統,保證污水能夠順暢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污水處理構筑物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①池體采用高標號的防水混凝土,并按照水壓計算,嚴格按照建筑防滲波計規范,已采用足夠厚度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對池體內壁已作防滲處理;
②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施工,保證施工質量,保證無廢水滲漏;
③對管道、閥門嚴格檢查,有質量問題的及時更換,閥門采用優質產品;
④在工藝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管道置在地上,如出現滲漏問題及時解決;
⑤對于必須地下走管的管道、閥門設專門防滲管溝,管溝上設活動觀察頂蓋,以便出現滲漏問題及時觀察、解決;
⑥廠區內各污水處理構筑物應采用防水混凝土并結合防水砂漿構建建筑主體,施小縫應采用外貼式止水帶利外涂防水涂料結合使用,作好防滲措施。
⑵地下水污染監控
建立廠區地下水環境監控體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監控制度和環境管理體系、制定監測計劃、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和設備,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江蘇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的相關規劃;項目在技術上較為成熟先進,工藝環節聯系緊密,自動化程度高,采取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做到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經影響預測評價,正常情況下本項目對區域的大氣環境、納污水體、聲環境及環境敏感點的影響均較小;總量指標在吳中區內進行平衡。因此,在建設方嚴格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區域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上來說,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具備環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是建設項目評價范圍內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征求公眾意見主要包括:
1.您對項目是否了解?
2.您認為該項目哪種效益最顯著?
3.您認為該項目是否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有促進作用?
4.項目投產是否會對您的生活質量、就業和福利造成影響
5.您認為您所在區域的主要環境問題是何種?
6.您對您所在地區環境質量是否滿意?
7.您擔心項目建成后的主要環境問題是?
8.您對項目的污染控制和治理是否有信心?
9.您認為項目的選址是否合理?
10.您認為該項目是否應該建設?
(七)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作為附件,一并公示,公眾可查閱;也可直接聯系環評單位查詢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采用電話、電子郵件或郵件的形式提出您們的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同時請您留下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能夠及時答復您的意見。環評單位及建設單位聯系方式附后。
(九)公示時間
在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您的寶貴意見或建議。
(十)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吳中吳淞江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孫先生 聯系電話:0512-66565613
環評名稱: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單位地址:南京市鳳凰西街241號(210036)
聯系人:潘工 聯系電話:025-86507455 電子郵箱:ecologyp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