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TZB2013-806
1.招標條件
長春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長春市第二凈水廠自控系統改造工程已由長發改審批字[2012]418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市自來水公司。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施工單位。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長春市第二凈水廠自控系統改造工程
2.2招標范圍:完成長春市第二凈水廠供水工程所需的全部自控系統、儀表、化驗室設備、機械設備、照明工程、綜合布線系統、部分土建工程改造工程的供貨,調試、安裝,試驗及試運行,該系統為交鑰匙工程,并配套提供工程所需的備品備件及安裝調試附件,按要求進行技術服務及培訓等內容。
2.3招標地點:長春市
2.4計劃開竣工日期: 2013.10.1至2013.12.31
2.5質量控制目標: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建設工程質量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在中國注冊的企業法人(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機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高級職稱;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相應規模和性質的類似業績。主要技術人員(總工、技術負責人)具備高級工程師資格。
3.3提供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經審計部門審計的財務報表。
3.4提供近五年(2008年至2012年)具有至少二項規模、性質類似并且均為不低于20萬噸/日凈水廠工程的業績,且至少有一項成功運行一年以上,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如合同內容不能體現項目特征則需提供業主證明,說明該項目工程內容。投標人應有良好的信譽,具有智能化設備生產或配置、安裝、維護及項目管理能力。
3.5具有ISO9000標準質量體系認證
3.6投標人投標時還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經公證的公證書。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外省投標企業需到相關部門備案方可投標;
3.9信譽要求: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參加投標。
3.10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不得更換被授權人,且被授權人必須為本企業的在職人員,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長春市西安大路2553號民航大廈411室,持以下材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招標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1)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和授權委托書原件(原件1套);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3)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5)法人及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和被授權人社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6)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高級職稱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7)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8)提供類似業績(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復印件1套)。
(9)外省監理企業有關入境手續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1套)。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9月12日9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9時0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長春市政務大廳三樓開標室。
5.2 招標項目的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5.3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春市自來水公司
聯系人:秦女士 電 話:0431-85119103
招標代理機構: 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長春市西安大路2553號民航大廈4樓411室
聯系人: 鐘女士 電 話: 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