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云區院前大溝綜合整治工程建設處的連云區院前大溝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已由市發改委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 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市政公用工程;
(2) 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 棲霞路跨排洪溝橋旁新建一座溢流堰;溢流堰底標高為0.5m,最大過閘流量:64.6m3/s,溢流堰級別:4級。
(3) 招標工程項目的結構類型:污水截流;
(4) 招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范圍:院前大溝污水截流新建工程施工。
(5) 招標工程項目的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6) 招標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自籌,已落實。
(7) 工程建設地點:連云區墟溝城區;
(8)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3 年 11 月 3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4 年 1 月 8 日,工期 40日歷天;
(9)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標準。
3、凡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參加上述連云區院前大溝污水截流新建工程施工標段招標工程項目(標段)的投標。
4、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項目經理或總監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貳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專業)級及以上資質。自愿組成聯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的施工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施工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標申請人可從 藍星招標(江蘇)有限公司(報名前請與代理公司聯系) 處獲取招標文件,時間為 2013 年 11 月 5 日2013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 (公休節假日除外)。
7、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4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郵購,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人民幣 / 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后 / 日內,以快遞方式向投標申請人寄送招標文件。
8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 2萬 元的投標保證金。
9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3 年 11 月 27日 9 時 30 分,提交到連云區招標辦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0、該招標工程項目的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 連云區招標辦 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招標代理機構:藍星招標(江蘇)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西路51號
郵政編碼: 222004 聯系電話 :85525801 13815669601
傳真: 0518--85520215 經辦人: 胡可一
E-mail:lianqiaodaili@126.com
連云區院前大溝污水截流新建工程施工
施工招標公告附件
一、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四)企業資質要求: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項目建造師資質等級要求:市政工程貳級及以上資質注冊建造師(在有效期內);
(五)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六)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持有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類);
(七)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八)項目經理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注: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證明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如發現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即取消投標人的投標、中標資格)。相關證明承諾原件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九)外省企業入省執行“ 連建管(2011)72號文” 須到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備案或省內市外施工企業進市執行“連建管[2011]110號” 文須到連云港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備案;
(十)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蘇清辦[2007]13號文、蘇清辦[2008]13號文、連建綜[2009]483、連清辦[2010]4號、連清辦[2011]9號、蘇清辦[2011]13號文、蘇清辦[2012]14號文等。
(十一)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資格審查所需提供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營業執照(副本)(在有效期內);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在有效期內);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
●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擬派項目建造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承諾文件;
●外省投標單位須提供企業所在地地市級檢察院機關出具的近兩年來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無行賄行為的證明(本省投標單位由招標代理公司代為查詢);
●外省建筑施工企業進市投標須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核驗書》;或省內市外施工企業進市投標須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核驗書》;
注:上述第一項內容為資格審查合格的必要條件,不能滿足任何一樣均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二、其它要求:
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2、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09}140號文相關規定如: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則中標人除向招標人提供合同總價款10%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3、本工程執行蘇建工(2006)164號文 、連建綜(2006)542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
4、外市企業入市執行“連建管(2006)308號文”必須保證中標后在連云港市注冊分公司,并在連繳納有關稅收。
5、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1)企業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企業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復印件;(4)項目建造師(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安全考核B證復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項目建造師(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上述報名材料需提供2份);(5)電子U盤(便于考取施工圖紙);前來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每套招標文件400元,報名前請與招標代理公司聯系)。
三、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 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市政公用工程;
(2) 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 棲霞路跨排洪溝橋旁新建一座溢流堰;溢流堰底標高為0.5m,最大過閘流量:64.6m3/s,溢流堰級別:4級。
(3) 招標工程項目的結構類型:污水截流;
(4) 招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范圍:院前大溝污水截流新建工程施工。
(5) 招標工程項目的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6) 招標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自籌,已落實。
(7) 工程建設地點:連云區墟溝城區;
(8)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3 年 11 月 3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4 年 1 月 8 日,工期 40日歷天;
(9)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標準。
3、凡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參加上述連云區院前大溝污水截流新建工程施工標段招標工程項目(標段)的投標。
4、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項目經理或總監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貳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專業)級及以上資質。自愿組成聯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的施工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施工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標申請人可從 藍星招標(江蘇)有限公司(報名前請與代理公司聯系) 處獲取招標文件,時間為 2013 年 11 月 5 日2013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 (公休節假日除外)。
7、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4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郵購,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人民幣 / 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后 / 日內,以快遞方式向投標申請人寄送招標文件。
8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 2萬 元的投標保證金。
9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3 年 11 月 27日 9 時 30 分,提交到連云區招標辦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0、該招標工程項目的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 連云區招標辦 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招標代理機構:藍星招標(江蘇)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西路51號
郵政編碼: 222004 聯系電話 :85525801 13815669601
傳真: 0518--85520215 經辦人: 胡可一
E-mail:lianqiaodaili@126.com
連云區院前大溝污水截流新建工程施工
施工招標公告附件
一、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四)企業資質要求: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項目建造師資質等級要求:市政工程貳級及以上資質注冊建造師(在有效期內);
(五)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六)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持有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類);
(七)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八)項目經理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注: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證明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如發現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即取消投標人的投標、中標資格)。相關證明承諾原件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九)外省企業入省執行“ 連建管(2011)72號文” 須到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備案或省內市外施工企業進市執行“連建管[2011]110號” 文須到連云港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備案;
(十)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蘇清辦[2007]13號文、蘇清辦[2008]13號文、連建綜[2009]483、連清辦[2010]4號、連清辦[2011]9號、蘇清辦[2011]13號文、蘇清辦[2012]14號文等。
(十一)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資格審查所需提供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營業執照(副本)(在有效期內);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在有效期內);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
●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擬派項目建造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承諾文件;
●外省投標單位須提供企業所在地地市級檢察院機關出具的近兩年來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無行賄行為的證明(本省投標單位由招標代理公司代為查詢);
●外省建筑施工企業進市投標須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核驗書》;或省內市外施工企業進市投標須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核驗書》;
注:上述第一項內容為資格審查合格的必要條件,不能滿足任何一樣均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二、其它要求:
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2、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09}140號文相關規定如: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則中標人除向招標人提供合同總價款10%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3、本工程執行蘇建工(2006)164號文 、連建綜(2006)542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
4、外市企業入市執行“連建管(2006)308號文”必須保證中標后在連云港市注冊分公司,并在連繳納有關稅收。
5、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1)企業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企業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復印件;(4)項目建造師(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安全考核B證復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項目建造師(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上述報名材料需提供2份);(5)電子U盤(便于考取施工圖紙);前來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每套招標文件400元,報名前請與招標代理公司聯系)。
三、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