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吉林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今后五年我省將加快工業化進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產業集群,努力搶占產業鏈高端和市場終端,打造世界級汽車產業基地、國內重要的大型石化產業基地、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農產品加工產業基地。
那么,作為吉林省三大支柱產業,它們有哪些政策優惠,又將為投資者提供哪些商機?
近日,本刊對相關政策進行了梳理。
汽車產業 推廣 試點城市推廣新能源汽車
汽車產業在我省經濟社會中無疑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中,為推進我省新能源汽車及關鍵核心部件的研發,做好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推廣,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提出:
新能源汽車是汽車產業未來發展方向,我省要緊跟國內外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搶占發展先機,積極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使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持國內先進水平。
同時,積極做好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和實施工作。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研究相關政策措施。省內汽車生產企業和從事汽車產業相關研究的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要通力合作,加強新能源汽車的研發。各相關部門要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產業化發展。
還將支持一汽集團加強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車的研發。一汽集團要積極推動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加大純電動汽車研發力度,并且跟蹤其他替代燃料汽車的研究。一汽集團要加強對省內配套企業的支持和指導,相關企業要加強與一汽集團的緊密協作,積極承擔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發任務。
支持省內客車企業積極研發純電動客車。重點支持三大關鍵核心部件的研發。集中力量,開展對動力電池、驅動電機、電控系統三大關鍵核心部件技術攻關,掌握核心技術,形成自主配套能力。
設立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對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成員單位和納入規劃的省內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車及關鍵核心零部件的研發項目給予支持。對示范推廣和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適當補貼。
支持長春、吉林、遼源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長春市要按照第一批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和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的要求,抓好示范推廣工作。
對我省進入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的城市在示范推廣期間購買省內生產的自主品牌混合動力公交客車和純電動公交客車給予補貼。
農產品加工業 獎勵 上市企業獎勵百萬元
我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財力增強和農村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增速下滑,國內經濟增長放緩,對龍頭企業的沖擊已經顯現,尤其是玉米加工企業面臨新的困難。為了確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平穩較快發展,我省出臺了有關政策。
在積極搭建融資平臺方面,省農發行、省農行、省農信社、吉林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每年要開展幾次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項目對接活動,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各涉農金融機構要積極滿足龍頭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穩步增加對龍頭企業的投放規模。對龍頭企業在原材料收購、倉儲設施和生產加工基地建設以及在技術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循環貸款和中長期貸款予以相應的資金支持。
鼓勵支持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對進入輔導期的擬上市企業一次性給予費用補助和獎勵50萬元,實現上市后再給予費用補助和獎勵50萬元。
省、市(州)、縣(市)政府設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用于金融機構和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及擔保的損失補償。
對企業實行“一卡收費”
同時,加強對基地建設原料收儲政策扶持。對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為收儲原料而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予以貼息。
今年新增的國家糧食臨時收儲計劃指標,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主要向省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傾斜。對于龍頭企業自建的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優先享受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推進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的政策。
各執收執法部門對企業的所有收費項目、標準在政務大廳集中公示,經財政、物價、法制部門聯審后,由政務大廳專用窗口發放“明白卡”,實行“一卡收費”,禁止任何單位卡外收費。
支持科技創新型龍頭企業發展
對在生產經營中確有困難的玉米加工企業,可按稅法有關規定緩繳相關稅收。
新創辦的科技型企業,自創辦之日起2年內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稅收政策除外)。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按15%征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稅法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企業取得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所得稅。
支持高新技術項目建設,對企業取得的支持項目建設的財政性資金,符合稅法規定的,可以依法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納入200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對象,對購買“一汽”在吉林省生產的5噸以下卡車、微型卡車、微型客車及符合條件的奶畜養殖場所辦、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鮮奶收購站等予以補貼。
對從事玉米加工的農業產業化“30戶重點企業”新增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在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中予以適當補助。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鄉鎮企業發展資金等各類專項資金,重點向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傾斜。
石化產業 支持 著力支持油氣田建設
有關政策中提出,吉林油田勘探開發建設使用土地,符合國家劃撥供地政策的,依法劃撥供地;原有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不改變用途且符合劃撥供地政策的,繼續按照劃撥用地使用。
吉林油田勘探開發臨時用地,在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之后,可以不預付土地復墾保證金。對臨時用地沒有造成破壞的,采取吉林油田與被占地單位簽訂臨時占地補償協議方式,在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后,可以開工用地。對臨時用地造成土地破壞,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合格的,繳納土地復墾費用,專項用于土地復墾。
吉林油田勘探開發車輛,在不超限超載的情況下,要確保正常通行。走原鄉村道路和田間路,允許不永久性征地。確實對路面造成損壞的,由吉林油田與該道路權利主體以維修、給予補償等方式協調解決。
經行政許可,吉林油田鉆井和地面配套設施建設可臨時占用河道堤防的灘涂和泄洪區域。施工車輛在不影響防洪和確保河道堤防工程設施安全情況下,可在兼做道路的堤防或戧臺上通行。確實造成損壞的,由吉林油田進行維修或給予補償。吉林油田新建輸配電線路時,鋪設管線及其他配套工程穿越林地,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優先及時辦理征(占)用林地手續,保證林地供應,提供最大便利條件。
對吉林油田的環境污染治理項目,從省級環保專項資金和相關市縣留用的環保排污費上給予優先支持,并加大支持額度。
地方政府進行城市、鄉鎮規劃要充分考慮吉林油田的地下資源和油田的地面設施,在規劃設計時及時與吉林油田溝通,實行統籌規劃,科學論證,保證地下油氣資源合理高效開發。加強與中石油、中石化的合作,加快推進我省天然氣管道建設,提高天然氣對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的保障能力,積極穩步發展天然氣化工。
著力支持吉林石化發展
據悉,對吉林石化所屬吉林省區域內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級子公司及吉林石化各級公司之間發生的直接用于公司內化工生產的重復關聯交易的銷售收入,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在繳納防洪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時給予剔除,由吉林石化統一繳納。
對吉林石化新建項目,不屬于國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目錄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報批手續。
其生產廢水可以通過預處理并達到公司污水處理廠進廠標準后,實行達標排放。
對納入吉林石化規劃的安全、衛生防護區域,有關部門要加大控規力度,禁止民眾進入建房居住,防止遷出地帶居民回遷。
對吉林石化因調整土地等級而增加的土地使用稅(費)先行征收,再按照地方留用增加部分的20%返還吉林石化。
給予吉林石化在省內企業進口設備、零部件進口通關便利和項目項下優惠關稅,簡化手續,縮短辦理時間。
加快電網建設,盡快啟動吉林市江北一次變,滿足吉林石化用電負荷增加和化工生產裝置雙電源的需要,保證供電可靠性。
按照統一規定的殘疾人就業比例標準和政策,從2008年始,對吉林石化(含吉林油田)在3年內減半征收其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大力支持吉林化工園區建設
按照省與中石油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加快建設吉林化工園區。在整合吉林石化建成區、吉林經濟開發區和吉林龍潭經濟開發區的基礎上,設立吉林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享受省級開發區管理權限和相關政策。吉林市要在省和中石油的支持下,依托吉林石化,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進吉林化工園區申報國家級化工產業園區。
要加強吉林化工園區和吉林石化發展規劃的銜接,實行綜合平衡,協調發展,統籌布局。吉林石化新上的項目要優先向吉林化工園區布局,積極引導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入區建設。吉林化工園區要積極承接吉林石化剝離出來的輔助單位。
對吉林化工園區內重點項目建設所需貸款,擔保公司要按優惠費率優先給予擔保,銀行要優先給予貸款,省市各部門掌握的相關專項資金要優先給予貸款貼息和補助。園區內企業技術改造購置的列入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并實際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可按其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吉林化工園區建設用地指標可以單獨安排,納入全省范圍平衡,優先予以保證。
允許土地開發企業和工業項目建設單位,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獲取園區內經營性用地或工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對吉林化工園區建設項目征收的耕地開墾費和菜地建設基金,除房地產開發項目外,按低限標準收取。
鼓勵吉林石化與吉林化工園區進行干部交流;鼓勵吉林石化專業技術人員對吉林化工園區企業開展技術咨詢和服務;支持吉林市優先發展各類化工職業教育和培訓;化工園區內企業發展所需人才,列入省、市人才興業戰略計劃,給予重點支持。
支持精深化工發展形成產業集群
同時,把精深化工項目列入省招商引資重點,引導現有政策資源集中支持,著力引入承接吉林石化化工原料和合成材料的投資主體,大力發展精深化工。
對以吉林石化為上游的精深加工企業和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吉林石化公司要從原料上給予優先保證,并給予價格優惠。
對吉林化工園區內以吉林石化產品為原料進行精深加工的生產企業(以生產地為準),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市級留用年度環比增量的部分,從2009年起,三年內每年返還30%。
對屬于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化工產品精深加工,屬于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積極鼓勵民營企業進行精深化工項目和石化配套項目建設,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國家和省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省級相關專項資金和省財政支持石化產業發展的增量資金,要重點支持精深化工項目和石化配套項目。
積極支持和引入配套企業,努力發展石化配套產業。對省內面向吉林石化、吉林油田等大企業的配套項目,吉林石化、吉林油田要優先給予配套路線和配套份額,省里掌握的專項資金要優先給予貸款貼息和補助。
著力推動石化產業與汽車、冶金、醫藥、輕工等產業融合,加強石化產業與省內其他產業互動,形成石化產業與其他支柱、優勢、特色產業之間的市場鏈接和協同發展,推動石化產業向后延伸,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對與汽車等產業關聯密切的石化企業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省級相關專項資金支持。鼓勵和支持建設具有關聯特點的石化企業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