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程建設與投資工作,環保部制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與投資指南》、《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建設與投資指南》、《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建設與投資指南》和《農村小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建設與投資指南》等四項指導性文件。
四項指導性文件分別適用于農村地區生活污水處理項目;適用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及處理工程的規劃、立項、選址、設計、施工、驗收及建成后運行與管理;適用于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適用于農村地區畜禽養殖小區和畜禽養殖密集區域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
四項指導性文件可作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建設與投資的參考依據。
其中《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和處理項目建設與投資指南》(下稱《指南》)為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項目規劃、立項直至建成后運行管理的一系列經營活動提出了技術依據。《指南》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大篇幅談及生態文明后,環保部發布的首個技術性文件。
環保行業研究員認為,農村環保產業開始受到政策關注,原本缺乏投資的農村環保市場正在逐漸打開。《指南》的主要內容是,針對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和堆肥等領域的項目建設、投資估算等內容進行指導。
一位券商研究員分析指出,農村環保一直是中國環保的空白地帶,主要是商業模式不成熟,使得投資回報難以保障。環保部《指南》的意義在于,為農村固廢無害化處理項目提供了投資回報和項目建設的依據,使得投資落實成為可能。在三中全會之后針對農村環保領域發布《指南》等文件,其意義非常重大。
住建部數據顯示,目前中國農村的污水處理率僅有7%,農村和小城鎮污水將成為環境治理重點。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要求,到2015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需達到85%(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城區實現污水全部收集和處理,地級市85%,縣級市70%),縣城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30%。
此次環保部印發的四項文件,內容可操作性非常強,配合“三中全會”公告中“生態紅線”的提法,將使得農村環保市場進一步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