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襄陽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核準的通知 |
發布時間: 2011-3-8 |
襄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
襄發改能源[2011]16號
關于襄陽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核準的通知
湖北國新天匯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關于襄陽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核準的請示》(鄂國能計[2011]01號)收悉。經研究,現核準如下:
一、為有效地解決污泥堆放對環境造成的二次污染,改善襄樊市大氣質量、保護漢江流域水土資源、緩解襄樊市能源供應緊張現狀,優化能源產業結構、促進節能減排,實現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同意建設襄陽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
二、同意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建設規模為無害化處置污泥11萬噸/年, 制沼提純后,車用CNG清潔可再生能源生產規模為220萬標準立方米/年,配套建設車用CNG加氣示范站規模為15000標準立方米/天;預留二期年無害化處置11萬噸污泥的建設規模。
三、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主要處理襄樊市區及周邊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還可以合并處理城市餐廚垃圾等其他有機廢棄物。采用厭氧消化工藝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消化產生的沼氣經凈化提純后作為車用CNG使用,同時預留魚梁洲經濟開發區戶用供氣條件;消化后的污泥經脫水后,進入污水處理廠現有干化系統,預留翻拋干化等其他綜合利用條件,分離出的上清液返回魚梁洲污水處理廠回用。
四、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主體工程位于魚梁洲污水處理廠內原消化預留用地,占地約45畝;配套CNG清潔可再生能源加氣示范站位于魚梁洲綠洲大道與內環線交叉口,占地約6畝。
五、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概算投資11669萬元,其中:土建投資2100萬元;設備購置費6600萬元(其中進口設備購置費1000萬元);安裝及配套工程投資2969萬元。項目資本金2917萬元,約占動態投資的25%,由湖北國新天匯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其余資金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六、該項目法人為湖北國新天匯能源有限公司,承擔相應的投資責任和風險。
七、項目業主要在運營過程中強化管理,確保節能和各項綜合利用措施落實到位,使項目達到較高的節能水平。
八、項目環保應遵循襄陽市環境保護局襄環函[2011]10文的要求,在項目建設和運營中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實現環保“三同時”。
九、污泥綜合處置示范項目建設周期為12個月。本核準通知有效期兩年,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計算。
請接此通知后,嚴格按照招標核準意見組織好各單項工程的招標工作,落實各項建設條件,搞好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辦理相關手續后,方能投產運行。
附件:建設項目招標核準意見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能源 項目 核準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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