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確立“污染者付費、專業化治理”新思路,正當其時且勢在必行。
文/馬輝(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副秘書長)
近年來,我國多數地區遭遇長時間、大范圍的霧霾天氣,部分城市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局部地區土壤污染程度加劇。這些現象在引發全社會對環境問題高度關注的同時,也讓公眾充滿困惑,為什么在環境保護成為基本國策之一、環保投入逐年增加、各類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加速建設的背景下,環境形勢卻依然嚴峻?
根據2012年度全國環境統計公報,工業廢水排放量占全國廢水排放總量的35%;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比90.3%;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70.9%;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占比83.4%。據估計,我國工業污染占總污染的70%以上,是環境污染的主要根源。另據2010年中華環保聯合會對全國18個重點流域工業園區調查結果顯示,有2個國家級、7個省級工業園區,或緊鄰重點流域,或位于人口集中區,100%有水污染問題,78%涉及大氣污染,17%存在固體廢棄物污染。13個工業園區涉嫌污水直排江湖。在這18家工業園區中,具備污染治理設施的有13家,占70%以上。但這些污染治理設施或閑置不用或間歇運行,形同虛設,完全實現不了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
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缺乏社會責任和有效監管,工業企業自覺控污減排的意識比較淡薄。更主要的是,目前我國工業污染治理依然沿用“誰污染、誰治理”的思路,由排污企業自行解決治理問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建立和完善,這種管理模式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企業作為市場競爭主體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難以從宏觀和長遠的角度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自我約束機制。同時,受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制約,很難做到每個企業都能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即使建成了往往也不能正常有效運行,出現建而不運、運而不足現象,嚴重影響污染治理效果。
在國際上,工業減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業以合同的形式通過付費將產生的污染交由專業化環保公司治理。一方面排污企業由于采用專業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達標排放率;一方面政府執法部門由于監管對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執法成本;此外,還刺激了環保企業和產業的發展;可謂一舉三得。
近年來,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在我國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領域得到試行,取得顯著成效。一些大型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也嘗試著采用此種模式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如燕山石化委托威立雅水務處理企業工業廢水、上海化工園區委托中法水務處理園區工業廢水,都取得良好效果。由此可見,大力推行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確立“污染者付費、專業化治理”新思路,正當其時且勢在必行。
去年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這是環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創新。通過市場機制引入專業化第三方,可以使排污企業從自身并不擅長的污染治理工作中解放出來,集中力量投入到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去。同時,也帶動環境服務業、保險業、金融業的發展,促進環境科技進步,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持續發展能力,形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現提出以下建議。
一、設立清潔水和清潔空氣基金
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首先要解決資金來源的問題。具體來講,排污企業自己設計建造污染治理設施既缺乏技術能力又缺少資金來源,而專業化環保公司單獨投資規模較大的污染治理設施也往往力不從心,因此建議通過設立清潔水和清潔空氣基金加以引導和激勵,支持專業環保公司投資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緩解環保公司資金壓力的同時也提升排污企業實行第三方運營的動力。
國際上,許多發達國家均設有用于環境污染治理的基金,取得積極成效。如美國清潔水州立滾動基金,基金自成立以來,平均每年提供約32億美元的資金援助。德國聯邦環境基金主要資助環境技術、環境研究和預防以及環境對話等領域的國家計劃外項目,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環保項目。日本環境事業團在污染控制投資上發揮了主導作用,成功帶動市場上的私有資金,引導廣大中小企業成為污染防治投資的主體,并對企業的技術合理性及投資規模給予建議指導,提升污染控制成效。
借鑒國際經驗,建議國家從排污收費、專項污染治理資金、國有資產拍賣資金中拿出一部分設立清潔水和清潔空氣基金,每個基金500億元規模。基金采取無息或低息貸款方式,貸款期限適當延長,以適應污染治理項目周期長的特點。基金將優先貸款給實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業或環保企業,以推動工業污染治理。在環保企業項目運營期內,企業須按期足額償還清潔水或清潔空氣基金的貸款資金,以保證清潔水和清潔空氣基金的滾動發展。
清潔水和清潔空氣基金前期通過試點運行方式,在水污染治理和大氣治理領域選擇10-20家企業進行試點,在獲得較好的反饋效果后再大范圍推廣。
二、政府制定工業污染治理門檻價格
為避免出現因第三方治理市場低價惡性競爭,導致治污企業投資不到位、技術不過關,造成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排放不達標的現象,建議針對不同類型的行業,依據現有經濟技術條件,按照行業污染治理的平均成本和運營企業的合理利潤水平,由政府制定工業污染治理的門檻價格,一方面可以保證污染達標排放,另一方面也可有效預防市場低價惡性競爭。
三、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機構
為確保第三方治理模式順利推行,消除排污企業對環保公司能否保證治污效果以及環保公司對排污企業能否及時足額付費的擔憂,建議借鑒房地產中介交易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機構,上游企業先將治污費用存入中介機構,待確認環保公司達標排放后,再由中介機構將治污費轉給環保公司。
四、實行企業黑名單制度
為確保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效果,建議政府監管部門根據監管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環保公司的運營成效,對未能達標排放的環保公司給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對未按期整改或惡意偷排的環保公司,將其列入企業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本文2014年4月發表于《濟邦通訊》第42期,為作者馬輝專供《濟邦通訊》稿
四措施推行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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