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湘都市報

原標題: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擴建工程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3月開始施行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應開展公眾參與,現向社會公告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簡本,征求公眾的意見。一、項目簡述。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位于三汊磯大橋西側,現有處理能力30萬m3/d。為保障湘江水環境安全,實行提標改造和擴容,將處理能力擴充到45萬m3/d,并對現有工程和擴建工程都實施深度處理,出水標準由現在的一級B提高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Ⅳ類水標準。二、項目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主要有利影響:提高出水水質,改善湘江水環境;提高處理規模滿足城市發展需要。2、主要不利影響:(1)尾水直排:本項目建成后尾水暫時過渡直排湘江,對下游水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2)廢氣:本項目建成后產生的惡臭污染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等。(3)噪聲:本項目建成后產生的噪聲主要可能影響周邊居民生活。(4)固體廢物:主要是剩余污泥。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一)水污染控制。采用AAO+二沉池+微砂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濾池+紫外消毒+接觸消毒處理工藝,實施深度處理,提高出水水質。(二)大氣污染控制。采用全過程除臭工藝,防治惡臭污染。四 環評主要結論。1、項目建設必要,設計規模合理,出水水質能達到設計要
求,排污總量削減,項目實施后,2015年將達到45×104m3/d處理規模,相對于現狀,可年減少排放COD 1642.5t,BOD 1204.5t,NH3-N 629.6t、PO4-P 60.2t。2、項目建成后,在正常排污情況下,岳麓污水處理廠的排水將會增加排放口附近的污染物濃度,造成局部水質超標,但是對湘江整體水質影響較小;在事故排放的情況下,平水期將對下游的望城自來水廠取水水質產生一定的影響,其中BOD5和CODCr不超標,NH3-N的超標倍數為0.24。3、本項目營運后,本次環評H2S的環境防護距離=300m。大氣環境防護區域距離廠界西側最遠控制距離為147.37m。4、項目的聲環境、生態環境和固體廢物環境均影響不大。5、項目選址合理,替代方案經濟可行。五、環境影響評價承擔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機構:湖南大學環境影響評價中心
聯系方式:楊老師 0731-88821413
聯系人:楊老師 電話(傳真):0731-88821413 email:ceia@hun.edu.cn
湖南大學環境影響評價中心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