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門組織的聽證會上我希望暫緩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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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業是污水排放大戶,近年來,我們一直致力于印染廢水的深度處理研究,并積極推廣和應用我們開發的印染廢水深度處理技術,在廣東地區的紡織印染行業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廣東幾家最大的紡織印染企業,都已經采用或決定采用我們開發的印染廢水深度處理技術。最近我應邀參加了廣東某市環保局組織的一次大型紡織印染企業環境違法的聽證會。該企業的廢水處理設置建全,廢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廢水處理排放標準除苯胺外,都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由于《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的苯胺指標要求不得檢出,標準提供分析方法的檢出限是0.03mg/L。環保部門檢測該公司廢水處理后出水的苯胺類濃度為0.13 mg/L,故就這項指標而言,公司的廢水超標3倍,并擬課以罰款。企業對這項處罰存在異義,故要求市環保局組織聽證會,我作為專家,被邀請參加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我反對使用這個有爭議的苯胺類指標作為懲罰依據。主要原因有:1、目前還找不到一個可靠的工程技術能將印染廢水中的苯胺類物質穩定地降到不可檢出的標準。自從這個苯胺類標準公布后,我們與國內的其它許多單位一樣,一直在尋找能完全脫除廢水中苯胺的方法。由于出水的苯胺類要求平衡濃度極低,用吸附法的吸附容量也低;用生化法的停留時間也要不切實際地延長;用化學氧化法也很難穩定地,經濟地降到那么低的濃度。總之,目前還沒有工程化成功應用的報導。2、我國的印染廢水的排放標準,在全世界范圍來講,也差不多是最嚴的排放標準,許多國家的排放標準中,沒有苯胺類這個指標。3、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的水源標準中,苯胺類濃度限值為0.1 mg/L,水源水的苯胺類濃度都高于這項廢水排放標準。印染企業的生產用水主要采用河道水或從城市供水系統取水,但即使不經過任何生產工序,都可能導致超標排放,突顯了這項標準的不合理性。4、近年來我接觸了多家紡織印染企業,這家將要被處罰的印染企業,應是我了解的紡織印染企業中廢水處理做得最好的企業。2014年公司又投資了近7000萬元建設了印染廢水深度處理工程,使全公司的印染廢水處理后除苯胺指標外,其它指標遠低于目前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目前幾乎所有的印染企業的苯胺指標都沒有達標,不應該處罰現階段廢水處理做得最好的企業。
當然,環保部門要按苯胺類這個指標處罰也是依法辦事。由于是超大型企業,成為國家控制的重點監視企業也是合理的。其它印染企業是因為不是重點監控企業而沒有專門檢測這個指標,故沒有因為苯胺類指標被罰。該企業平時還是非常注重環保的,他們也提出,若能找到有效地脫除苯胺類污染物的方法,公司也愿意采用。現階段各地的紡織協會,已將這個問題反映到各級環保主管部門,要求重新修訂這項指標,這個時候,不宜采用不切合實際的苯胺類指標進行處罰。
這家大型印染企業雇用了數萬名本地居民作為公司的員工,一旦處罰決定公布,必將產生難以預料的巨大后續影響。雖然專業人士知道,該公司在環保方面還是做了大量的工作,甚至廢水處理在印染行業差不多算做得最好的企業,公司被罰是因為一項不合理的標準而被罰,但難以向公司的每個客戶解釋被罰的原因。若真是象下面講的福安公司那樣的偷排環境違法的惡性事件,罰得那樣的公司關門倒閉我也是支持的。
東莞福安紡織公司累計投資總額近10億港元,年出口創匯最高時達50億港元,曾是廣東省東莞市投資規模最大、出口創匯最多的外企,也曾是廣東省最大的紡織印染企業。2006年6月,有人向國家環保部舉報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偷排高濃度印染廢水。華南環境督查中心根據舉報,經調查發現,福安公司私設了兩條管道用來偷排:一條管徑達25厘米的鐵制暗管,直接將部分生產車間出來的印染廢水排入廠外的總排污管;另一條是號稱設計用于清污分流和雨水收集的明渠,也混雜著生產廢水,沒有經過污水處理就進入廠外總排污管。2006年7月,廣東省環保局開出了21.7萬元的罰單。隨后,東莞市環保局向福安公司追繳1155萬元的排污費。
對于一個每天偷排差不多2萬噸印染廢水的企業,若建設一個印染廢水處理設施,每天處理這些廢水,一天的運行費用就達5萬元,一年的運行成本也遠遠大于這個排污費與罰款,公司偷排廢水已達數年之久,顯然政府的懲罰力度是不大的,但真正的懲罰不是來自政府,而是來自市場。由于福安公司基本上都是幫助一些國際品牌的服裝公司做代工,在簽訂代工合同時,往往這些國際品牌公司要求代工廠必須滿足ISO9000的質量標準,ISO14000的環境標準等。而廢水偷排行為,嚴重違背了ISO14000的環境標準,在有違法的前提下,客戶有權終止訂單,故福安公司的訂單損失超過了一半。這件事曝光后,福安公司每況愈下,終于在2008年關閉。
我支持環境執行要嚴,要罰得那些偷排等嚴重環境違法的企業關門大吉傾家蕩產,但我仍是反對目前對印染廢水苯胺類指標不得檢出這項標準的處罰。雖然現在作為專家身份參加各種評審會或鑒定會往往都有不菲的專家費,為了公正,參加這次聽證會,我們不收取任何費用,以免留下“拿錢說話”的把柄。希望暫緩目前印染行業以苯胺類指標不得檢出的條款而采取的執法行動,是基于我的專業知識和自己的良心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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