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發布各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第一部專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體現“綠色稅制”的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屆時,環境保護稅同時開征。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現行排污費更改為環境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納稅人申報繳納時,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的要求,環保部于2017年12月28日發布《關于發布計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公告 2017年 第81號),明確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
一、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排污單位,適用《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含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對于已經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各行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對于各種情境下排污單位實際排放量的核算都提出了方法和依據。本次發布的“計算方法”根據各行業“技術規范”的要求,進一步細化了各行業應稅污染物的產污系數、計算公式等,為企業報稅提供方便。
二、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錫礦采選業等行業排污單位,適用《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行業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
三、除前兩項外其他行業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由各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參考《關于排污申報與排污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2014〕80號)等排污費征收相關規定,按照科學合理原則制定,并報環保部備案。
- 索 引 號:
- 000014672/2017-02159
- 分 類:
- 環境管理業務信息\環境監察
- 發布機關:
- 環境保護部
- 生成日期:
- 2017年12月28日
- 名 稱:
- 關于發布計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
- 文 號:
- 公告 2017年 第81號
- 主 題 詞:
關于發布計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我部制訂了《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含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行業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現予發布。
一、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排污單位,適用《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含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
二、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錫礦采選業等行業排污單位,適用《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行業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
三、除前兩項外其他行業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由各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參考《關于排污申報與排污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2014〕80號)等排污費征收相關規定,按照科學合理原則制定,并報我部備案。
特此公告。
附件:1.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含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
2.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行業適用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 (試行)
環境保護部
2017年12月27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2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