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近期京津冀地區出現空氣重污染過程,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減緩污染物累積速度、緩解空氣重污染程度,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于近日啟動了環境執法聯動機制。這是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建立以來首次正式啟動三地環境執法聯動工作。
據介紹,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協商建立了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在發生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或空氣質量重污染等時期,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將開展聯動執法,共同打擊區域內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環境質量改善。
針對此次污染過程,經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會商,決定于12月6日~9日期間啟動三地環境執法聯動機制。此次執法聯動機制針對秋冬季節的污染排放特征和高架源排放的輸送作用,結合各地應對此次重污染的空氣重污染預案措施要求,在各自區域內按照統一的方案開展執法行動。
聯動執法主要檢查對象為:一是區域內電力、鋼鐵、冶金、焦化、水泥等行業高架源;二是冬季供暖燃煤鍋爐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源;三是當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的需實施停限產、停工等應急減排措施的排污單位。
主要檢查內容包括:是否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在線監測數據是否造假,以及停限產、停工、停駛、停燒等應急減排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同時督促排污企業在確保達標情況下,力爭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一旦發現排污單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或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落實停限產、停工、停駛、停燒等應急減排措施,將依法從嚴從重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