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碧水源否認涉華北超級工業污水滲坑:未與大城縣達成合作關系)
在廊坊市大城縣宣稱有企業參與該縣工業滲坑治理之后,被點名的上市公司碧水源(300070)對此進行了澄清。
4月20日早間,碧水源發布澄清公告稱,碧水源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均未與大城縣政府就污水處理達成合作或受托關系。大城縣政府的相關說明中,所提的參與治理化肥廠滲坑、與南趙扶鎮政府簽訂《補充合同》的“碧水源”及與大城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訴訟判決所指的“碧水源”均與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無任何關系。
4月18日,“兩江環保”微信公眾號發布《華北地區發現170000平方米超級工業污水滲坑》的圖文報道,文章稱大城縣南趙扶鎮存在17萬平方米和3萬平方米兩個工業污水滲坑,并將有關情況上報環保部及有關部門。
經過媒體報道,4月19日環保部在其官方平臺“環保部發布”上發文表示,環境保護部和河北省政府聯合調查組現場查看了媒體報道的廊坊市大城縣兩處滲坑,初步查明污染問題基本屬實。
聯合調查組已要求大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立即對滲坑水體、土壤及周邊地下水開展監測,并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進度,減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同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及治理信息。環境保護部將對相關滲坑污染問題掛牌督辦。
同天,大城縣人民政府也發布了對滲坑治理工作情況的說明。文中稱: “大城縣人民政府對滲坑的治理工作非常視,2014年3月,經過調查比較,選定龍淼公司對磚廠滲坑進行治理;選定碧水源公司對化肥廠滲坑進行治理。
據大城縣政府反映,兩處土坑均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發生違法傾倒廢酸事件,導致坑內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廢酸傾倒事件發生后,大城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對污染水體進行了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完成。
前述大城縣政府在說明中提到,縣化肥廠滲坑于2014年4月至當年7月,進行治理,合同約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達到6-9之間,色度50,無異味。由于技術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達到要求。于 2014 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趙扶鎮又分兩次與碧水源公司簽訂《補充合同》,該公司均未達到治理要求。2016 年 9 月將碧水源公司起訴至大城縣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決:一是解除南趙扶鎮政府與碧水源公司簽訂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賠償南趙扶鎮政府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