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某污水處理廠總設計規模為20×104 m3/d,分三期建設。已建一期工程設計規模為10×104 m3/d、二期工程設計規模為5×104 m3/d,生物處理采用A/O除磷工藝,出水水質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二級排放標準。本期提標擴建工程將出水水質提升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總規模為20×104 m3/d,包括改建、擴建兩部分,改建工程規模為15×104 m3/d,將原A/O池改建為改良A2/O+移動床生物膜(MBBR)構筑物,擴建工程規模為5×104 m3/d,采用改良A2/O(五段)工藝,并新建20×104 m3/d深度處理段(采用高效沉淀池、微濾機工藝)。實際運行結果表明,出水水質全部達到一級A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