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來,中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十八大以來,得益于中央一系列強有力的環境政策,中國在生態文明以及美麗中國的建設上取得了顯著成效,環境形勢大大改善。
今年4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參加首都義務植樹活動時強調: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讓祖國大地不斷綠起來美起來。
這充分說明了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為切實保護好生態環境,全面建設美麗中國指明了方向。
眾所周知,過去很長時期以來,中國一直在走粗放型的經濟發展道路,依靠資源的大量消耗來換取經濟增長。這種發展方式在一定時期內確實帶動了中國經濟的飛速增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弊端也逐漸顯現。
最大的影響在環境方面。過度的資源開采屢屢沖擊生態紅線,破壞了生態系統,空氣、水、土壤這些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要素被不同程度地破壞,由此導致了一系列問題,如霧霾、水污染、毒地等。
更為關鍵的是,上述這些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影響到了普通民眾的生活和健康,影響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甚至成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短板,已經到了必須要治理的地步。
久久為功,量變到質變。從環境保護到生態保護,2008年以來的10年間,尤其是近5年,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思想認識程度之深、決心之大、力度之大、制度出臺頻度之密、執法督察尺度之嚴前所未有。在度過了環境保護最為艱巨的階段后,中國的環境污染態勢已發生逆轉,并有了極大的改善,環境保護事業穩步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已成全社會共識。
環境保護事業穩步發展
10年來,環保部每年都會公布上一年的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從這一權威發布的內容中,記者擷取的每年環保重點和整體狀況如下:
2008年,環境保護的關鍵詞是大力推進節能減排。這一年,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嚴重,七大水系水質總體為中度污染,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城市空氣質量總體良好,酸雨分布區域保持穩定。全國城市環境質量總體較好。
2009年,中國環境保護重點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2010年中國政府提出,節能減排是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抓手,環境保護是重大民生問題的重要論斷。上述兩年,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較重,七大水系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近岸海域總體為輕度污染。城市空氣質量總體良好,酸雨分布區域保持穩定。全國城市環境質量總體較好。
2011年,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發布,重點抓好大氣、水體、重金屬、農業污染防治。這一年,重金屬污染等嚴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問題有所緩解,環保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平穩。
2012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自此開始了生態文明“五位一體”建設的五年。
“目前,全社會的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獲得感不斷增強,生態文明的理念不斷深入民心,生態文明建設和體制改革的共識已經形成。”對于這5年的環保成績,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在接受民主與法制社記者采訪時是這樣總結的。
這些成績體現為:區域環境風險正在通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得到控制;通過打擊數據造假,建立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保障了環境保護考核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倒逼地方人民政府開展轉型升級;通過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發展模式正在確立;通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小散亂污”型企業正在被清理整頓,產業結構正在科學調整,工業技術正在轉型升級;通過嚴肅問責,侵占自然保護區、破壞濕地、污染環境的現象被大力遏制,環境保護的形式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正在被克服,一批綜合和特色的國家公園已經建立,一些植物物種正在恢復,一些消失的野生動物重新出現,生物系統的穩定性在休養生息中得以增強。人民群眾在具體、生動的生態文明實踐中感受到了環境改善的效果。
完善的制度設計是關鍵
可以說,有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如今pm2.5的年均濃度逐年下降,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無論是經濟增長的質量,還是效益,都在改善,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越來越強。
10年間,伴隨著環保事業穩步發展的同時,各項環保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2008年,修訂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首次發布了《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下發實施;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2011年國務院頒布實施《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和《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配合推進《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
十八大以后,中央出臺了“水十條”“大氣十條”“土壤十條”等環境治理政策。
對于上述諸多的政策文件,常紀文表示,從過去幾年出臺的諸多政策文件來看,制度設計一直在整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中占據著關鍵位置,這是中央總結過去十幾年中國環境治理經驗后找到的方向。
常紀文認為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在2015年8月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他認為,這個文件明確提出對官員損害生態環境的責任“終身追究”,并規定了25種追責情形,是中國首次針對黨政領導干部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追責所設立的制度性安排,是用制度治黨、嚴格規范黨政領導干部環境行為的長效機制。
此外,在常紀文看來,另一個頗具代表性的制度安排是環保督察。也是在2015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印發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明確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名義,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開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