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境日的由來
20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日益嚴重,環境問題和環境保護逐漸為國際社會所關注。
1972年6月5日至6月16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圍內研究保護人類環境的會議,標志著人類環境意識的覺醒。出席會議的國家有113個,共1300多名代表。除了政府代表團外,還有民間的科學家、學者參加。會議討論了當代世界的環境問題,制定了對策和措施。會前,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秘書長莫里斯·夫·斯特朗委托58個國家的152位科學界和知識界的知名人士組成了一個大型委員會,由雷內·杜博斯博士任專家顧問小組的組長,為大會起草了一份非正式報告——《只有一個地球》。這次會議提出了響遍世界的環境保護口號:只有一個地球!會議經過12天的討論交流后,形成并公布了著名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簡稱《人類環境宣言》)和具有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呼吁各國政府和人民為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體人民,造福子孫后代共同努力。
會議提出建議將這次大會的開幕日這一天作為“世界環境日”。1972年10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的建議,規定每年的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讓世界各國人民永遠紀念它。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要在每年的這一天開展各種活動,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環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也在這一天發表有關世界環境狀況的年度報告。
中國代表團積極參與了上述宣言的起草工作,并在會上提出了經周恩來總理審定的中國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的32字方針:“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
世界環境日,象征著全世界人類環境向更美好的階段發展,標志著世界各國政府積極為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作出的貢獻。它正確地反映了世界各國人民對環境問題的認識和態度。1973年1月,聯合國大會根據人類環境會議的決議,成立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設立環境規劃理事會和環境基金。環境規劃署是常設機構,負責處理聯合國在環境方面的日常事務,并作為國際環境活動中心,促進和協調聯合國內外的環境保護工作。
王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