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環保廳發布了《省環保廳關于明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重點目標任務的函》,具體把內容如下:
省環保廳關于明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
重點目標任務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
根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16〕74號)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鄂政發〔2016〕3號)等要求,為推動完成環保約束性指標和重點考核任務,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現將各地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有關重點目標任務予以明確,并就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水環境質量年度考核目標按照省政府與各地政府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執行。建議各地按照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和細化方案要求,推進年度重點工作,確保完成年度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任務。
二、結合各地水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相關重點任務完成進度及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分配情況,省環保廳對各地2018年度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進行分解下達(見附件1、2)。建議各地進一步落實責任,層層分解目標,強化工作措施,加快項目推進落實。本地區水污染減排方案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方案請于2018年7月10日前交省環保廳備案。
三、省環保廳將牽頭組織開展各地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定期調度各地重點工作進展,每月通報水環境質量狀況。對工作推進緩慢、水環境質量改善進度滯后的地方,將綜合采取通報、約談、預警等措施,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附件:1.2018年度各地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2.2018年各地新增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鄂環函〔2018〕73號附件1-2.docx
附件1
2018年度各地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附件2
2018年各地新增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