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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給水排水2021年中國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高級研討會 (第五屆)邀請函暨征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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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天津市實施方案》印發 到2020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2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劣于Ⅴ類)斷面比例下降15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8-06-26  瀏覽次數:103
核心提示:《〈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天津市實施方案》印發 到2020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2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劣于Ⅴ類)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地下水極差比例控制在2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中國給水排水2021年中國排水管網大會(水環境綜合治理)邀請函(污水千人大會同期會議)

中國給水排水2021年中國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高級研討會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天津市實施方案》印發

  經市政府批準,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委日前印發《〈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天津市實施方案》(津環保水〔2018〕84號)。《方案》確定的我市規劃目標是:到2020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2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劣于Ⅴ類)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地下水極差比例控制在2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涉及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態保護、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保障等。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

  天津市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環水體〔2017〕142號),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貫徹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市十一次黨代會精神,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飲用水源地安全和改善不達標斷面水質為重點,加快補齊水生態環境質量短板,做到水資源高效利用,水環境深入治理,水環境質量穩步改善,水生態安全有效保障,為建設生態宜居現代化天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質量導向,系統施治。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明確重點水體質量改善目標和清單,采取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綜合保護措施,突出針對性、可操作性,系統推進水環境治理與水生態修復。

  2.分區控制,突出重點。根據水環境控制單元分區,將含有重要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難度較大的控制單元列為優先控制單元,強化污染防治,加大資金投入。

  3.水陸統籌,防治并舉。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綜合運用控源減排、生態修復、強化監管等多種手段,因地制宜實施重點工程,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以防促治、防治并舉。

  4.落實責任,多元共治。強化各排污單位切實承擔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各區政府是計劃實施的責任主體,確保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加強信息公開與激勵,構建全民參與格局。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2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劣于Ⅴ類)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地下水極差比例控制在2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四)分區管理

  實施以水質改善為核心的分區管理。依據主體功能區規劃和行政區劃,國家劃定陸域控制單元,實施流域、水生態控制區、水環境控制單元三級分區管理。控制單元重點落實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措施、工程項目及總量控制、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與交易等環境管理措施。

  我市共涉及9個優先控制單元和11個一般控制單元,9個優先控制單元進一步細分為4個水質改善型和5個防止退化型單元。通過推進控制單元分級分類防治,因地制宜綜合運用水污染治理、水資源配置、水生態保護等措施,提高污染防治的科學性、系統性和針對性。

  重點任務

  (一)工業污染防治

  1.促進產業轉型發展

  嚴格環境準入。根據控制單元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嚴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項目,沿海地區嚴格控制新建醫藥、農藥和染料中間體項目。推進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主要分布區新建、改建、擴建該行業項目要實行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海洋局、市農委配合,相關區縣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各項均需相關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有序推進全市建成區內現有污染較重企業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中小企業局、市環保局配合)

  優化空間布局。充分考略我市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嚴格按照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化重大項目布局。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化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性旅游業,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建委配合)海河等主要河流沿岸,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環境風險。(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安全監管局配合)

  全面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業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提高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和風險防控水平。完善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實現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入園企業應在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接入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總排口應安裝自動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委配合)按照有關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理念,推進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工作。(市環保局、市科委、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工業清潔生產水平

  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以區域性特征行業為重點,鼓勵污染物達標排放的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藥(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技術改造。(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

  3.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

  加強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監管。2018年底前,按照國家要求,完成全市所有行業污染物排放情況評估工作,全面排查工業污染源超標排放、偷排偷放等問題。根據區域污染排放特點與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逐步實現將所有工業污染源納入在線監控范圍,及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深化網格化監管制度,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全面落實“雙隨機”制度,加強日常環境執法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

  加大超標排放整治力度。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明確落實整改的措施、責任和時限;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相關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停業、關閉;對城市建成區內污染超標企業實施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依法嚴肅查處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的企業;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及時向社會公布違法企業及其法人和主要責任人名單、違法事實和處罰措施等信息,充分發揮負面典型案例的震懾警示作用。(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各級環保部門根據《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1580號)的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法依規對違法排污單位及相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十三五”期間,每年分季度向社會公布“黃牌”和“紅牌”企業名單,實施分類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對企業超標現象普遍、超標企業集中地區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掛牌督辦、公開約談、區域限批等措施。(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

  加強企業污染防治指導。完善行業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有序銜接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督促、指導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嚴格開展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提高企業的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水平。(市環保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委配合)

  (二)城鎮生活污染防治

  1.推進城鎮化綠色發展

  優化城鎮建設空間布局。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依據,合理確定城市規模、開發邊界、開發強度和保護性空間,科學劃定城市功能分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配合)優化城市綠地布局,實施生態廊道建設,實現城市內外綠地連接貫通。(市市容園林委、市規劃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因地制宜推進地表水生態環境修復工作,改善水環境質量。(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海洋局、市市容園林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充分利用自然河湖濕地、林地、草地等生態空間,大力建設雨水花園、儲水池塘、濕地公園、下沉式綠地等雨水滯留設施,促進雨水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市建委、市水務局牽頭,市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市容園林委、市林業局配合)

  2.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

  城鎮生活污水收集配套管網的設計、建設與投運應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同步,統籌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要求合理布局入河排污口,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效益。進一步強化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的截流和收集工作,加快實施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的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采取增加截留倍數、調蓄等措施防止污水外溢。城鎮新區建設均應采取雨污分流制,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全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市建委、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繼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到2019年,全市所有區和建制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建制鎮、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以上。加快推進全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2018年起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 599—2015)或達到再生利用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區域通過人工濕地等設施,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市水務局、市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污泥安全處理處置

  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到2020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市水務局、市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綜合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全面排查水體環境狀況,建立全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等污染嚴重水體清單,制定整治方案,以解決城市建成區污水直排環境問題為重要著力點,綜合采取控源截污、節水減污、生態恢復、垃圾清理、底泥疏浚、增加流量等措施,切實解決城市建成區水體黑臭問題。各區要細化分階段目標和任務安排,向社會公布年度治理進展和水質改善情況。(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建委配合)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強化地方水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市水務局牽頭,河長制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

  向社會公布黑臭水體名單、整治期限、責任人、整治進展及效果,建立長效機制,開展水體日常維護與監管工作。研究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黑臭水體治理專項基金。2017年底前,對于已經排查清楚的黑臭水體逐一編制和實施整治方案;全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市水務局負責)

  (三)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1.加強養殖污染防治

  優化畜禽養殖空間布局。加快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工作,2016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配合)

  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全面完成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治理工程建設,有農業的區在2019年年底全部完成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治理。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廣經濟適用技術模式,重點推廣固體糞便堆肥、牛糞墊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和污水深度處理等技術模式。有農業的區應根據各規模養殖場飼養工藝和環境承載力的不同,因地制宜采取經濟適用技術促進畜禽糞污就近就地還田利用。扶持種養結合循環發展,支持規模化養殖場配套使用相關規模的糞污消納用地,以農用有機肥為主要利用方向,糞污全量替代化肥還田利用。鼓勵第三方開展專業治理。推動建立畜禽糞污的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鼓勵在養殖密集區域建立糞污集中處理中心,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支持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T)模式,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形成畜禽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全產業鏈。(市農委負責)

  控制水產養殖污染。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保護飲用水水源、水質較好湖庫和河流等重點水體,明確水產養殖限養區和禁養區,禁止網箱養殖。(市農委牽頭,市水務局配合)引導和鼓勵以節水減排為核心的水產養殖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加大支持力度,實施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工程。加強對大中型水產養殖場的水環境監測,制訂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市農委負責)

  2.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大力發展現代生態循環農業。合理施用化肥、農藥。通過精準施肥、調整化肥使用結構、改進施肥方式、有機肥替代化肥等路徑,逐步控制化肥使用量。推進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替代高毒高殘留農藥、大中型高效藥械替代小型低效藥械,推行精準科學施藥和病蟲害統防統治。到2019年,確保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和全市農藥使用總量零增長,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40%以上,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40%以上。(市農委負責)

  加快推進農業節水進程。在涉農區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優先推進糧食產區、蔬菜產區、嚴重缺水地區的節水灌溉發展,加強設施農業取用水管理,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推廣農作物節水抗旱技術。(市水務局牽頭,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配合)

  3.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625個。(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市水務局配合)推進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綜合考慮村莊布局、人口規模、地形條件、現有治理設施等因素,堅持分散、半集中、集中處理相結合,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戶用)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廠(站)、人工濕地、氧化塘、土地滲濾等方式,統籌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加強建設和運維管理,實現達標排放。加強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完善收集-轉運-處理處置體系,推進特種收集機械研發和應用,實現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處理處置。完善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營機制,加強已建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市農委、市市容園林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市水務局、市環保局配合)

  (四)流域水生態保護

  1.嚴格水資源保護

  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突出節水和再生水利用,高效配置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大力提高用水效率,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大力推動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逐步提高沿海鋼鐵、重化工等企業海水淡化及海水利用比例。(市水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海洋局、市建委配合)

  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科學確定生態流量,配合開展海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分期分批提出薊運河、北運河和潮白河流域需水量和生態流量需求,為海河流域進行水量分配和統一調度提供參考。采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嚴控地下水超采,推進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到2020年,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市水務局負責)

  2.深化流域污染防治

  配合國家以北運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子牙新河等河流為重點,強化轄區內水質達標管理,推進上下游聯防聯控、聯動治污,著力解決跨界水污染糾紛。(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推進京津冀“六河五湖”(潮白河、北運河、永定河、大清河、南運河,七里海、北大港)等重要河湖和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實現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境保護建設協同推進。(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建委、市林業局配合)

  加強水質較好水體的保護。以引灤入津、沙河、黎河、淋河、于橋水庫等現狀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江河湖庫為重點,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調查評估,制定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委、市林業局配合)保障于橋水庫等水源地水質安全。(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配合)

  著力消除重污染水體。以我市水質劣于Ⅴ類的潮白新河控制單元、獨流減河控制單元、洪泥河控制單元、州河控制單元等4個優先控制單元為重點,落實治污責任,加大整治力度,大幅削減單元污染負荷,(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配合)加強生態流量保障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科學安排閘壩下泄水量,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3.防治地下水污染

  以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和石油化工生產銷售企業、礦山開采區、工業園區、危險廢物堆存場、垃圾填埋場、再生水農灌區和高爾夫球場等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為重點,加大地下水污染調查和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力度。(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市市容園林委、市商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水務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科委配合)對報廢鉆井、取水井實施封井回填,(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依照國家公布的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研究開展試點修復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市商務委、市水務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市容園林委配合)配合實施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實現對地下水動態有效監測和信息共享。(市水務局、市國土房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健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儲備體系。(市環保局,市政府應急辦、市科委、市水務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天津海事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保護河湖濕地

  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把于橋水庫等重要水體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容園林委、市海洋局、市林業局配合)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強化入河湖排污口監管和整治,對非法擠占水域及岸線的建筑提出限期退出清單,加快構建水生態廊道。(市水務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因地制宜采取退養還灘、退捕還漁、河岸帶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植被恢復、生態補水、外來入侵物種和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實施濕地綜合治理,緩減人類活動干擾,恢復濕地生態功能。(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市容園林委、市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生態系統整體功能。以現有的天然湖泊、大型水庫、濕地等生態系統為依托,因地制宜擴大河湖淺灘濕地面積,減少污染物入河(湖),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生態環境,維護與修復重要區域的水生態功能。對開發活動侵占濕地面積的,嚴格按照“占補平衡”原則,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區域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穩步提升。開展濕地保護執法活動,對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加強濕地保護與管理能力建設,建立濕地保護制度。(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市容園林委、市海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保障

  1.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

  全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鄉鎮及以上地表水和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千人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并開展定期監測和調查評估。(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配合)依法清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及排污口,(市水務局、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財政局配合)依法取締農村分散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排污設施和活動。(市水務局、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農委、市工信委配合)加強農村分散型飲用水水源保護,按照國家要求,開展化工企業聚集區周邊地表水及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示范試點。(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委配合)進一步深入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開展水質監測。(市水務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配合)

  2.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和信息公開

  以水源空間布局為核心,優化調整上游水環境監測網絡。全市集中式水源優先安裝飲用水源自動監測設施,明確不同級別水源監測項目和頻次,建立水源定期監測和隨機抽檢制度。推進水源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風險評估和預警預報系統,定期公布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防范水源環境風險。(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配合)

  3.加大飲用水水源保護與治理力度

  保障南水北調工程水質安全。有效防范交通流動源等環境風險,提升水質安全保障水平。(市水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委、市環保局配合)

  加強大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組織推動實施《于橋水庫綜合治理方案》,削減入庫污染負荷,防治富營養化,改善水庫水質,修復庫區生態,確保供水安全。(市水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市容園林委、市衛生計生委、薊州區等配合)

  嚴格飲用水水源污染控制。編制于橋水庫等重要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方案,推進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農委配合)按國家統一部署,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排放重金屬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優先取締關閉;(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業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壤,修復處理以確保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建委配合);對人為污染、天然背景值超標、水廠無法處理的重金屬等污染的水源,需盡快更換。(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

  規劃項目

  各部門、各區根據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組織設計和篩選工程項目,建立項目儲備庫,可包含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水環境綜合治理等類別項目。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納入全市及各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庫,統一實施。

  對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成熟的項目積極申報納入中央項目庫。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各區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主體,要統籌流域和行政區邊界,全面建立市、區、鎮、村四級河長體系,層層分解落實規劃目標和任務,將規劃實施情況作為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水環境保護負總責,要將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水環境保護責任紅線,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將規劃目標、任務、項目等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協調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建設。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細化明確各部門水環境保護職責,分解落實規劃任務,形成有效治污合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實施評估考核。自2017年起,全市將結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定期調度規劃實施進展,識別水污染防治的重點控制單元、重點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水環境會商、預警,加大規劃實施督導力度。全市及各區政府建立水環境形勢分析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動態跟蹤規劃實施進展,及時研究調整工作部署,確保規劃順利實施。規劃實施情況考核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充分銜接,強化考核結果在市級資金分配、區域限批、領導干部追責等方面的應用。對考核結果較差的地區,綜合采取預警、掛牌督辦、區域限批、行政約談等手段,督促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市環保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完善政策法規

  鼓勵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節水及循環利用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規。(市環保局、市水務局等牽頭,市法制辦配合)健全重點行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市根據污染排放結構特征和水環境質量改善需要,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標體系,修訂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市環保局等牽頭,市市場監管委配合)在總磷污染控制重點區域(寶坻區)等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環境風險高的區域,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配合)

  (三)落實財稅政策

  增加政府資金投入。用好國家財政資金,做好地方配套,支持水污染防治任務落實,向優先控制單元、跨區地區傾斜。各區政府加大資金投入,統籌水污染防治各項任務,提升資金使用績效。(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委配合)

  依法做好排污費、污水處理費與環境保護稅征收工作的銜接。按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征環保稅后,不再征收排污費。對本市已實施的有關排污收費相關規定同時廢止,實現“費改稅”。(市財政局牽頭,市國稅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合理制定和調整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按照《天津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和‘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定價原則,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在調整自來水價格時逐步調整到位。暫不能到位的,由同級財政部門給予補貼。(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建委配合)

  (四)健全市場機制

  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逐步將水污染防治領域全面向社會資本開放,健全投資回報機制,以合作雙方風險分擔、利益共享、權益融合為目標,大力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金融機構為相關項目提高授信額度、增進信用等級,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及特許權協議項下收益質押擔保融資,探索開展污水垃圾處理服務項目預期收益質押融資,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境保護投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市金融局、市環保局、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配合)

  推進市場化運營。以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公用設施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明顯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中小企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大力推行基于水體質量改善需求的綜合環境服務,鼓勵環境服務市場主體以合同環境服務的方式,以取得可量化的環境效果為基礎收取服務費。健全環保工程設計、建設、運營等領域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水務局、市海洋局、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國家有關部門指導下,推動落實引灤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配合)

  推進排污許可制實施。按照國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目錄(2017年版)》等要求,規范排污許可證核發,合理確定許可內容,分步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2017年完成造紙、焦化等十大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按證排污、自行監測和定期報告責任。依證嚴格開展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排污行為。鼓勵企事業單位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基礎上,通過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升級等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鼓勵自愿開展排污權交易,落實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市環保局、市發改委、財政局、金融局,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完善激勵約束機制。逐步建立工業各行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領域污染防治“領跑者”制度,通過樹立標桿、政策激勵、提高標準,形成推動各領域污染防治水平不斷提升的長效機制。(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優化天津市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強化公示系統歸集公示機制,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優先支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等企業貸款,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積極推行綠色金融。(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財政局配合)

  (五)強化科技支撐

  強化控制單元管理。按國家總體要求推進控制單元水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將水文、水資源、水質、經濟社會等基礎數據按控制單元歸集,大力推動水環境保護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將控制單元作為落實環評準入、區域限批等各項環境管理措施與控源減排、截污導流等污染防治措施的基本空間單位,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學化、信息化和精細化水平。(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配合)

  完善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服務體系。鼓勵創新財稅機制激勵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加快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加強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等項目科技成果的提煉、推廣與應用,定期編制和發布先進技術目錄,供全市規劃項目的設計、招投標、實施等環節參考。(市科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建委、市農委、市海洋局配合)

  以需求為導向攻關研發前瞻技術。以控制單元水質改善、水生態保護、風險防范等需求為出發點,根據主要污染指標、主要污染來源、經濟社會結構與布局等因素,優化污染防治戰略部署和技術路線。加大科技研發的財政投入,針對特定控制單元總氮、總磷、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物以及特定污染源、風險源,污水、雨水、地表水資源優化利用,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城市(鎮)生活污水處理節能、降耗、減排,化工、礦冶等重污染行業廢水全過程治理與回用等攻關研發先進防治技術。(市科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天津海事局配合)

  (六)加強監督管理

  嚴格環境執法。加強對排污企業的隨機抽查力度,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和案件。推進環境執法重心向區和街鎮下移,開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強化環保、公安、檢察等部門協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報等規定。(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按照國家要求,研究制定工業企業、化工園區等環境風險評估方法,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沿江河湖庫和人口密集區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為重點定期評估環境風險,落實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隱患。將各區政府規劃實施情況作為環保督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必要時引入第三方審計。(市環保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配合)

  健全區域聯動。以全面推行河長制為重要抓手,加強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級政府、各部門之間協調,探索跨行政區之間的環境保護合作框架,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和協作應急處置、跨界交叉檢查機制,形成治污合力。積極推進跨界河流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雙邊協調機制與應急處理能力建設。(市水務局牽頭,河長制其他所有成員單位)

  加強部門聯動。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協調,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監測能力。進一步優化水環境監測網絡,對重點湖庫實施網格化監測。加強各級監測機構水環境監測能力和監測人員技術培訓等軟硬件建設。加強地表水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加強水質監測預警工作,提升水質監測信息化水平。(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海洋局配合)

  (七)弘揚生態文化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生態文化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倡導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鼓勵購買使用節水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市環保局牽頭,市教委、市水務局、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推進信息公開。按照國家要求,將排污許可證申領、核發、監管執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納入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及時公開企事業單位自行監測數據和環境保護部門監管執法信息。建立全市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和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統一發布機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內環境質量狀況、污染防治方案等信息。國家確定的重點排污單位應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主動接受監督。(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引導公眾參與。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激勵機制,引導公眾在水環境保護建言獻策、污染源排放監督等方面積極參與。引導和規范生態環保非政府公益組織發展。依托中小學節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環境教育等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環保社會實踐活動。(市環保局牽頭,市教委、市水務局配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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