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該方案,改革后,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其中,
組建生態環境部,
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這就意味著
“九部委聯手治理”、“八部委出臺文件”……在中國官方過去的工作安排中,多部門聯動并不少見。這既體現出機構間協調合作的能力,但在不少領域也存在職責劃分不夠科學所帶來的“政出多門”的弊端。
以污水防治為例:地下水歸國土部、河流湖泊水歸環保部、排污口設置由水利部管、農業面源污染歸農業部治理,海里的水則由海洋局負責……此次改革后,上述職能將統一整合進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
值得注意的是,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實現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成為此次改革的基本邏輯。
此次新組建的部門中,有三個都和“美麗中國”息息相關。除前述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此前分布在國土、水利、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的國土空間用途管理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被整合進新成立的自然資源部,該部門中還將新組建林業和草原局。
未來,自然資源部將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者”職責。此舉既能避免發生自然資源因“無主”而被肆意破壞的“公地悲劇”,也可以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等新的改革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