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4車污泥 被訴賠近60萬元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作者:秦仲陽 |
廣州日報惠東訊 (全媒體記者秦仲陽 通訊員馬塨、吳衛、周澤鋒)昨日,惠州市惠東法院第二審判庭座無虛席,一起涉嫌污染環境罪暨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正公開開庭審理。據悉,這是惠州市首宗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在附帶民事訴訟階段,檢察官宣讀了起訴狀,指出巫某鋒造成的污染環境事實,并提出賠償損失和恢復原狀的訴訟請求。被告人提出其已于8月1日將損害賠償款和恢復原狀款項共計59.7萬元打到法院賬戶。 在刑事案件部分,檢察官宣讀了起訴書,向法庭指控:巫某鋒于2017年6月22日伙同巫某武(另案處理)同鄧某海簽訂了一份《污泥填埋協議》,同意鄧某海在巫某鋒租用的安墩鎮白石崗地塊傾倒從深圳一污水處理廠出來的污泥,而鄧某海則每車支付200元作為填埋費。同年7月30日下午,經鄧某海聯系,先后共有5部拖掛車從深圳某污水處理廠運載污泥來到上述巫某鋒租用的地塊傾倒。后被當地村民發現并制止,現場扣押了兩部拖掛車,其中1部車尚未傾倒。當日18時許,安墩鎮環衛所的工作人員在現場拍照及維持秩序時,巫某鋒駕車來到現場與環衛所所長張某文發生言語沖突,見環衛所工作人員在用手機對其進行拍攝,便用拳頭毆打工作人員的頭部并迫使其刪除視頻。經鑒定,所傾倒的污泥含有重金屬鋅、鎳、鉻等物質,屬于“有毒物質”。經華南環境研究所評估,此次污泥傾倒事件造成國家財產損失47.7萬余元,恢復生態環境費用12萬元。檢察官提出以污染環境罪進行判決。
整個庭審持續了兩個半小時,合議庭將擇期對案件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