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發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出臺這些強制措施
新浪樂居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了解到,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公告,批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80-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
同時表示其中,第3.0.2、4.0.2、4.0.3、4.0.4、4.0.7、4.0.9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同時廢止。本標準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其中,第3.0.2、4.0.2、4.0.3、4.0.4、4.0.7、4.0.9條為強制性條文,涉及居住區地段選擇、用地與建筑控制指標、多層與高層建筑控制指標、公共綠地、公園配套、日照等相關方面,均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3.0.2居住區應選擇在安全、適宜居住的地段進行建設,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災害威脅的地段進行建設;
2、與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險源的距離,必須滿足有關安全規定;
3、存在噪聲污染、光污染的地段,應采取相應的降低噪聲和光污染的防護措施;
4、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應達到居住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要求。
4.0.2居住街坊用地與建筑控制指標應符合表4. 0. 2的規定。


4.0.3當住宅建筑采用低層或多層高密度布局形式時,居住街坊用地與建筑控制指標應符合表4.0.3的規定。

4.0.4新建各級生活圈居住區應配套規劃建設公共綠地,并應集中設置具有一定規模,且能開展休閑、體育活動的居住區公園;公共綠地控制指標應符合表4.0.4的規定。

4. 0. 7居住街坊內集中綠地的規劃建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新區建設不應低于0.80㎡/人,舊區改建不應低于0.35㎡/人;
2、寬度不應小于8m;
3、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綠地面積不應少于1/3,其中應設置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
4.0.9住宅建筑的間距應符合表4. 0. 9的規定;對特定情況,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標準不應低于冬至日日照時數2h;
2、在原設計建筑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
標準降低,既有住宅建筑進行無障礙改造加裝電梯除外;
3、舊區改建項目內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標準不應低于大寒日日照時數l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