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麗
5月21日,2020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中國建設報》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總工馮遠聯名全國政協委員王翠坤、王美華帶來了“關于加強‘韌性城市’建設的建議”和“關于加強執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建議”的提案。
作為建筑行業從業者,馮遠對“城市建設和房屋建設”尤為關注。她在接受《中國建設報》采訪時表示,“疫情影響到每個人,對城市建設和房屋建設是一次考驗,從中也暴露出很多問題,需要深入反思。”
構建“韌性城市”,加強城市科學治理能力
2020年初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城市和社會遭受巨大打擊。
馮遠認為,隨著城市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功能的不斷延伸,未來城市將面臨更多復雜且極具不確定性的風險災害。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增強城市建設的韌性,讓城市持續健康發展,必將成為城市科學治理的未來方向。
她以疫情期間成都青白江區發生的5.1級地震為例,“2月3日凌晨,成都青白江區發生了5.1級地震,但成都人民面對地震非常從容,大街上并未出現驚慌失措的場面。但若發生的是8級地震,那么估計人們很難再做到如此淡定,一定會來到室外。”
馮遠對《中國建設報》回憶道:“12年前的5·12汶川地震發生后的當天下午,街道上站滿了人,到了晚上,很多人拿著席子、枕頭等臥具來到大街上,卻難以找到一席之地。相比12年前的今天,城市中的建筑更高、密度更大,要將豎向空間的人都放在地面上,難度會更大。且疫情和地震這兩種災害的防控措施恰恰相反,疫情要求人們待在家里,人員不能聚集;而大地震發生后,人們都會被疏散到室外,必然導致聚集。所以,當疫情遇上了地震,該如何應對?”
“不僅如此,也可能有其它災難同時發生,如地震+火災、地震+風災等,該怎么辦?”在她看來,當城市面對多災并發時,如何進行及時有效地應對,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這是城市設計、房屋設計應積極思考的問題。
那么,該如何加強城市建設和房屋建設來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作為建筑行業從業者,我認為這不僅需要城市具備應對突發狀況時的應急治理能力,還需要強調‘韌性城市’的建設理念,提高城市面對風險的快速應對能力、適應能力和恢復能力。”馮遠對《中國建設報》說,據其介紹,“韌性”是最早在物理學中被使用的一個概念,后逐漸被引用到生態學、環境學、城市規劃領域,出現了“城市韌性”、“韌性城市”的說法,并在20世紀末被引入中國。
馮遠續稱,“韌性城市”是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城市建設理念,代表著未來城市發展方向,其基本特征體現在:一是當災害發生時,城市能夠通過一定的方式抵御、吸收和化解外界對其產生的影響;二是城市能夠從災害中快速恢復,保持城市功能正常運行。通俗來講,就是城市通過適應,來更好地應對各類災害風險。
具體到如何構建,她進一步表示,“韌性城市”的建設,是一個系統性工程,建議從政策制度、工程技術、社會管理、文化觀念等方面進行系統構建。
政策制度方面。要加強韌性城市研究,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和城市發展需要的韌性城市基本理論、指標體系、規劃方法和相關建設管理及技術標準,做好韌性城市規劃建設的頂層設計。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在災害發生時為居民提供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降低災害損失,幫助災后快速恢復。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城市災害風險評估方法,及時發現潛在風險,為韌性城市建設提供有效支撐。
工程技術方面。要將韌性城市理念貫穿城市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運維的全過程。將防災目標和指標分解到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中;在傳統建筑設計中,考慮“彈性”設計,提升技術預見性;在防災方面,從建筑抗震、抗洪、抗風的傳統設計思維方式向適應性、可恢復性設計思維轉變,盡可能減輕災害對建筑物造成的損傷;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提升城市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信息服務等功能。
社會管理方面。要提高政府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要從單一風險應急管理模式向多領域、跨學科、多部門協作的應急工作模式轉變。
文化觀念方面。要通過組織應急救災演練、媒體宣傳等途徑,提高公眾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關注公眾面對災害的情緒反應和災后的精神恢復,及時給與必要的心理干預,縮短災后不良情緒的恢復時間。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國公共衛生特別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上存在短板,如何集中力量加強能力建設,補齊短板弱項,是構筑起保護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屏障的重要任務。
《中國建設報》獲悉,馮遠也關注到了城市公共衛生設施建設的問題,她在提案中建議:
第一,在國土資源城市總體規劃中,應包括防疫應急場地規劃、防疫應急物資規劃、防疫應急人員規劃等。要提升辦公、商業等建筑和居民小區的健康安全標準,優化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完善街道社區等公共空間功能和管理等,提高城市遭遇突發災害時的冗余度和韌性。
第二,要結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采用“平疫結合”設計思路,有針對性將一些設施納入應急場所范疇,例如借鑒方艙醫院,根據城市特點和人口規模,規劃一些體育場館、會展中心、賓館酒店作為疫情期間改造用途使用,預留所有的水、電等設備接口,通風系統等各專業的設計應能滿足傳染病醫院的設計要求,確保在日常和應急的情況下能夠進行高效的功能及空間轉換。
對于新建醫院,提倡可拓展性設計概念,將其建設成為“日常”+“應急”相結合的公共設施,增強應急轉換能力,讓普通醫院在疫情發生時能快速轉換成收治傳染病患者的特殊醫院。
預留可快速建立臨時醫院的場地和市政條件,如火神山、雷神山醫院,場地應選擇在空曠地區、遠離人員密集居住區,最好位于城市下風向,減少病毒擴散幾率。
第三,建立應急設計建造技術體系。完善應急設計建造標準,優化應急建造工藝技術,強化應急設計施工一體化管理。
第四,對“日常”+“應急”相結合的這類公共設施進行統一管理,加強動態的監控和運維管理,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做到資源及時投放和精準調用。
加強執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有效提升建筑服務品質
“絕大多數產品都有使用說明書,它能介紹該產品的功能特點、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對于消費者正確使用該產品,避免因操作或維修不當而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以及合理確定生產者、消費者的責任承擔,都具有重要作用。”類比產品使用說明書,馮遠注意到了住宅領域當前客觀存在的問題,她對《中國建設報》表示,目前,普通消費者在選購住宅時一般多關注或比較容易了解房屋所處地段、戶型、朝向和立面等信息,而對建筑物的內部結構、采用材料、載荷限值、鋼材用量、隔音防火、綠色環保等涉及建筑物安全、品質和使用壽命的參數信息則缺乏了解渠道或不關心。現實生活中,因錯誤拆改、盲目增加使用荷載、使用不當或維護不及時而引發的安全事故也時有出現。
商品住宅同樣也是一種產品,它也需要具有產品使用說明書,為用戶提供關于住宅的關鍵信息。同時,商品住宅又是一類特殊的產品,它建造耗資大、設計復雜、使用時間長且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活品質和生命財產安全。在馮遠看來,實際上,如果能夠讓用戶提前了解關于住宅性能、使用和裝修及維護注意事項的信息和知識,類似的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也能做到知情購買。所以,提供一份詳盡的建筑物使用說明書顯得更為重要。
據《中國建設報》了解,我國早在1998年就印發了《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定的規定》,“但從現實來看,該規定的執行效果還不夠顯著,”馮遠認為,她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說明書制度不夠完善
一是在法律效力上,由于目前說明書僅作為住宅轉讓合同的附件在簽約環節使用,編制與否對企業影響不大,所以開發商對說明書重視程度不高,有的甚至不予提供。對于消費者來說,在購買前也不能充分了解房屋產品性能,無法做到知情選擇,可能造成因盲目選購而引發的消費糾紛。二是在發放時間和對象上,現行說明書制度僅強調新房銷售環節,而對房屋購置以后涉及的二手房交易或租賃環節缺乏針對性內容,這使得住房使用和二次裝修的安全性問題難以得到切實的全周期保障。另外,如今物業越來越多地承擔著建筑的維護職責,但說明書制度并未對物業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說明,物業單位對業主專有部分的管理指引效果受限。三是在制度執行的監管上,主管部門在監管手段和檢查頻率上都有所不足。四是在制度保障上,缺乏將使用說明書制度執行結果與企業信用資質掛鉤的具體方法,導致制度執行效果不佳。
二、使用說明書內容有待改進
現行說明書制度規定,《住宅使用說明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印制。在實際操作中,多由地方住建部門編制相關示范文本,房地產開發商企業購買后填制。對于使用說明書應當包含的內容,目前各地要求不一致,缺乏全國統一標準以及統一的示范文本。
另外,對于普通用戶來說,使用說明書內容描述的語言和專有名詞不便于閱讀和理解,導致用戶對說明書不感興趣,放棄索要的權利,從而影響使用說明書制度的實施。
三、使用說明書制度宣貫力度不夠
目前,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使用說明書制度的宣傳力度不夠,宣傳措施少,導致用戶對使用說明書的作用和意義缺乏關注和了解。有的不知道向開發企業索要使用說明書甚至不知道住房還有說明書,有的即使拿到說明書也不予重視,使得說明書制度的落地效果大打折扣,最終可能造成購房者和建筑物質量安全維護的損失。
為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用戶利益,有效提升建筑服務品質,延長建筑壽命,據《中國建設報》了解,馮遠在相應提案中給出了如下建議:
一、完善制度并加強監管
要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發揮應有作用,需要在制度的制定、執行、監管、保障等各個環節同時發力、相互配合。
一是增大使用說明書制度的法律效力和違法成本,促使開發商企業對說明書的重視力度,切實執行相關制度。如將《住宅使用說明書》納入工程驗收、預售審批等行政審批環節的申報要件;將說明書的實施落地質量與開發企業的信用、物業單位的等級評定掛鉤等,強化落實開發企業在房屋開發修建環節以及物業服務在后期房屋裝修維護監管環節中的相應責任。
二是明確二手房交易及租賃的不同情形下使用說明書的編制內容、提供方和相應監管部門。如對于二手房交易情形,可將《住宅使用說明書》納入產權轉移審批環節的申報要件;對于房屋租賃情形,可考慮將《住宅使用說明書》隨房屋租賃合同一起,納入租客暫住證辦理的申報要件。并將說明書在小區物業管理處備案,確保各類房屋所有人(或用戶)的權益及建筑物的質量安全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三是強化監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住宅使用說明書編制發放情況檢查,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要求向購房者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并及時解答用戶提出的問題,收集相關意見建議;可結合信息化手段,將說明書隨房屋備案號等房屋信息要項一同納入房屋信息電子管理系統,從而確保說明書有路可查、有跡可循。
四是明確《住宅使用說明書》發放對象應包括房屋所有人、租用者、物業服務單位。
二、編制使用說明書標準化示范文本
一是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用戶和物業管理單位等共同參與研究編制《住宅使用說明書》示范文本,其內容應包含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結構型式、抗震抗風等參數、采用各類材料品種與環保性能、材料用量(如用鋼量)、載荷限值、標注尺寸的平面布置圖、承重墻位置、隔音性能、防火措施、管線分布、門窗、機電設備、電梯運維等特點及使用和維護保養的方法等必要信息,確立基本統一標準。同時鼓勵開發企業在此基礎上根據建筑實際情況增加個性化內容,使其說明書更詳細有特色的反映建筑物的性能特點,更好指導用戶合理使用住宅。
二是增強使用說明書的可讀性,用易讀、易懂的語言描述專業知識,使用戶和物管人員能夠清晰快速了解建筑物的性能和使用要點。
三、加大對使用說明書制度的宣貫力度
一是通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業組織加大對執行使用說明書制度的宣貫,確保開發商企業明確自身義務和責任,依法編制和發放使用說明書。二是針對廣大用戶,加大使用說明書制度的作用宣傳,讓用戶了解房屋性能、使用維修等基本知識,切實增強用戶的權益保障和安全意識。如利用各地相關主管部門的微信公眾號、網站首頁以及政務服務大廳進行宣傳推送,在小區公告欄張貼住宅使用說明書范本、由于盲目裝修引發事故的案例等,也可由政府牽頭,聯合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舉辦住房相關知識宣講、知識競賽活動等。
一份完善的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一套行之有效的執行措施,可以幫助用戶更加科學合理地使用(居住)房屋,這不僅體現了對用戶的良好服務和尊重,也是對建筑物質量安全和使用壽命的有效保障。同時也可合理引導房屋開發、設計和建造,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