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以及《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關于大力推進水污染防治的決定》《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確保我市如期實現污染防治目標,現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作出如下決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先行示范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按照最高標準、最嚴制度、最硬執法、最大舉措、最佳環境的要求,持之以恒抓緊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做好先行示范。到2020年,全面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全市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質量狀況走在全國前列。
水環境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體;2020年底前,堅決完成國家、省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標和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保持高標準穩定達標;化學需氧量、氨氮比2015年分別減排24.8%和22%。大氣環境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PM2.5年均濃度穩定在26微克/立方米水平;2020年PM2.5年均濃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5年分別減排16%和2%。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方面,2020年底前,全市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固體污染物防治方面,2019年底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18000噸/日;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0%以上,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能力超過1500萬噸/年。
二、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壓實責任
堅持黨對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領導,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扛牢、壓實污染防治的政治責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負責、公眾參與,密切配合、協同發力的攻堅機制,著力解決環境污染的突出問題,確保完成各階段目標任務。
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應切實加強污染防治的組織實施,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區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點案件親自督辦。
完善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切實承擔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本單位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堅持統籌協調,落實重點措施
構建城市綠色發展新格局。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為重,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城市空間規劃,嚴守生態紅線。以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為契機,加快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構建以市場為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探索實施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核算制度,構建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方法體系。
強化優良水體保護。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精細化管理和規范化建設,按期完成保護區內違法問題清理整治和退果還林工作。建立健全保護區全面嚴控和日常巡查長效機制,保護區流域范圍內全面實施雨污分流,消除面源污染,確保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標準。強化河流源頭生態保護,全面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率。
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全面排查黑臭水體情況,建立臺賬清單,實行動態管理。融合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采取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生態修復的整治策略,綜合施策,構筑水城相融的水體環境綜合整治體系,逐步消除劣V類水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實現長制久清。
實施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加快推進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建設,建立污水管網排查和周期性檢測制度,健全管網建設質量管控機制。實施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顯著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水質凈化廠主要出水指標基本達到V類水以上。推行專業排水管理進小區,加強管網專業化運行維護管理。構建完善多源互補的供水系統、集散結合的污水系統、韌性安全的雨水系統和智慧高效的管理系統。
加強海洋污染綜合防治。全面排查整治劣V類入海河流及排污口,提升近岸海域水質凈化廠排放標準。堅持海陸統籌,以海定陸,實施重點海域污染物排?偭靠刂圃圏c,建立陸海立體聯動監測體系,實現重點入海排污口智能化監控。加強對海洋航運、港口碼頭、填海工程等海上活動的排污監管。開展海上溢油和海漂垃圾清理行動,強化海水養殖污染管控。加強海洋生態修復、暗渠復明,推進重點灣區清淤、受污染底質及受損岸帶的整治修復,建設生態海堤,串聯濱海觀光休閑慢行道。
推動水污染治理機制創新。加強與香港、東莞、惠州等地在跨界河灣水污染治理等方面合作,強化區域生態環境聯防共治。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做到同治理目標、同治理進度、同治理效果。創新流域管理模式,推動成立流域管理機構,加強對各流域“廠、網、河、站、池、泥”等要素的統一管理、調度和考核,實現全流域、一體化、全要素治理。推動河道市場化、科技化管理,提升河道的專業化管理水平。扎實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統籌組織領導本責任區域內河湖庫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民間河長制,形成護河治水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局面。
高標準建設深圳“千里碧道”。著力打造河流型、湖庫型、濱海型三類碧道,以碧道建設打造優美活力的濱水空間,促進流域水生態修復、空間復合利用、產業結構轉型、城市空間更新及功能提升。加快在全市10個流域水系建設100個示范性公共空間節點,實現水清、岸綠、景美,讓每一條碧道成為城市亮麗名片和市民休閑勝地。
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柴油車污染治理,重型柴油車試點排放在線監控;加快淘汰使用10年以上國三柴油車,加強異地柴油車執法管控,利用遙感監測設備和黑煙車智能抓拍設備提高執法效率。嚴格落實揚塵治理“7個100%”管理措施。定期組織開展揚塵治理督查檢查。加強對海上船舶尾氣污染的監管和防控。
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實施建設用地土壤分用途管理和農用地土壤分類管理,強化水源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建立健全地方土壤環境標準體系。加強對城市更新項目轉移土壤的環境風險評估和污染防控。建立污染地塊多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嚴控建設用地流轉過程中土壤環境風險。
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逐步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加快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的布局規劃與建設。大力推進水質凈化廠生活污泥源頭減量,多渠道拓展污泥處置方式。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企業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責任。
提升建筑廢棄物減排與處理能力。加強建設工程豎向規劃設計管理,控制地下空間開挖,增加余土回填,推動建設工程源頭減排。全面落實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違建拆除、征地拆遷等房屋拆除工程備案工作,推動房屋拆除、建筑廢棄物清運與綜合利用一體化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鏈。組織編制《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治理專項規劃》,全面梳理、規劃、建設建筑廢棄物消納場所、綜合利用廠等建筑廢棄物處置設施,進一步挖掘建筑廢棄物處置潛力。
實施環境綜合整治。加快城中村綜合治理,推進供電、通信、有線電視“三線”下地,燃氣管道、排水、物業管理、農貿市場等綜合整治,著力解決臟亂差問題。以繡花功夫管理城市,解決反復開挖道路、噪音污染、污水散排問題,推進廁所革命,提升公園、綠道品質。持續推進“散亂污危”企業綜合整治,建立健全“散亂污危”企業長效監管機制。
四、堅持依法治理,嚴格法律實施
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深入開展生態環境“利劍”系列執法行動,強化交叉執法、聯合執法和科技執法,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探索構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行政、民事和刑事“三位一體”的責任追究體系。健全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和損害賠償。完善環境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等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加強社會監督,健全投訴舉報反饋機制。
加強建筑廢棄物污染防治執法。推廣應用建筑廢棄物智慧監管系統,持續組織開展建筑廢棄物排放管理專項整治,堅決打擊建筑廢棄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對建筑廢棄物去向不明、未按規定處置建筑廢棄物的建設工程,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嚴格執行泥頭車安全管理聯合懲戒措施,嚴厲查處泥頭車道路運輸各類違法行為。
加強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執法。全面落實環境衛生轄區管理責任制,明確紅線管理主體責任,實現全覆蓋式保潔管理。河道、海域沿線要做到無盲區、無死角,切實減少入河入海污染。加大環境衛生執法力度,持續開展衛生大檢查大執法行動,嚴格懲處亂扔垃圾等行為。
加強水質凈化廠污泥污染防治執法。開展污泥外運處置情況排查,核查污泥處置單位的資質和能力。實行駐場監管制度,對污泥處置企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抽查。對污泥處置不規范的企業,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再作為我市污泥接收單位。
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執法。深入排查企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及處置情況,對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懲。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等制度。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提高企業守法意識。
五、健全完善制度,加快推進立法
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全面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清理,加快推進《深圳經濟特區環境保護條例》《深圳市排水條例》等法規的修訂及《深圳經濟特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制定工作。推動省人大常委會在水污染防治相關立法中,規范跨界河流域的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將跨界河流協同保護、協同治理納入法治化軌道。全面梳理生態環境技術標準,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標準化建設,推動制定土壤、噪聲、廢氣、廢水等重點領域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以高標準促進高質量發展。
六、發揮職能作用,加強人大監督
市、區人大常委會要把污染防治作為重點監督工作,綜合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開展專題詢問或質詢等形式,就突出問題開展跟蹤監督、聯動監督,務求取得監督實效。在污染防治攻堅戰期間,至少每半年聽取一次本級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和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進展情況的報告。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不斷創新和豐富代表參與污染防治監督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方法。用好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履職平臺,把人大代表對污染防治的監督延伸到基層一線。加強人大監督和輿論監督的聯動,擴大人大監督的影響力,增強人大監督的效果。
七、動員社會力量,共建共治共享
廣泛宣傳、動員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建設,自覺履行生態保護的法定義務,實現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共建共治共享。開展全民綠色行動,倡導綠色生活理念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引導公眾自覺踐行綠色生活。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社區、綠色學校創建活動,動員全社會減少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充分發揮民間環保組織的作用,支持民間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環保相關活動。加強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環境保護法治意識,促進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使依法保護環境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來源: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日期:2019.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