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發布!浙江省上榜城市最多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發布“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名單的通知》。其中,生態環境部確定了“十四五”時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城市名單。其中,浙江省上榜城市11個,江蘇省、山東省、廣東省均為9個。
此外,生態環境部表示雄安新區、蘭州新區、光澤縣、蘭考縣、昌江黎族自治縣、大理市、神木市、博樂市等8個特殊地區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要求一并推進。

截圖來自生態環境部。
據悉,“無廢城市”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
“無廢城市”并不是沒有固體廢物產生,也不意味著固體廢物能完全資源化利用,而是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終實現整個城市固體廢物產生量最小、資源化利用充分、處置安全的目標,需要長期探索與實踐。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要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為指導地方做好“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在總結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制定了《“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其中提出,“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推動100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到2025年,實現固體廢物產生強度較快下降,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無害化處置能力有效保障,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發揮,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2019年5月,生態環境部確定了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等11個城市作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
■朱俐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