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簡介
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領導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工作,實施全國委員會確定的任務,批準全國委員會委員的變更、增補或撤銷,會員的接納、退出或處罰;決定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委員會副主席的調整,并提交全國委員會會議批準。 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半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 常務委員會下設書記處。書記處由第一書記和書記若干人組成,人選由主席提名,經常務委員會通過。書記處在常務委員會領導下主持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日常工作。 常務委員會設置若干工作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協助審議需經常務委員會審定的有關事項。 常務委員會根據需要,聘請成就卓著的科學家為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顧問。 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常務委員會委員應珍惜榮譽,遵守紀律,認真履職。全國委員會委員連續兩次無故缺席全國委員會會議,沒有正常履職的,一般應辭去全國委員會委員職務;常務委員會委員三次無故缺席常務委員會會議,沒有正常履職的,一般應辭去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 因為嚴重違紀受到查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撤銷委員職務,同時終止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 |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