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節】”綠“動春天——帶你了解環保稅熱點問答
三月春風拂面,今天是第45個植樹節,保護環境、建立綠色家園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為了讓綠色效應持續釋放,我國還有保護環境的稅法哦!今天,申稅小微就帶您看一下,環境保護稅方面,大家感興趣的熱點問題有哪些吧~
01
問:什么是環境保護稅?
環境保護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征收的一種稅。
02
問: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是否要繳納環境保護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03
問:我們是一家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需要繳納環保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生活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不包括為工業園區、開發區等工業聚集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建自用的污水處理場所。
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不屬于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應當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
04
問:平時開車出門排放的汽車尾氣、鳴笛的噪聲,需要交環境保護稅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
目前列入《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的噪聲僅指工業噪聲,因此交通產生的噪聲不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
05
問:某家工廠不具備監測條件,無法監測應稅污染物排放量怎么辦?
根據《生態環境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計算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態環境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6號)的規定:
一、屬于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適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排(產)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未規定相關排(產)污系數的,適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規定的排(產)污系數方法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
二、不屬于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適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規定的排(產)污系數方法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
三、上述情形中仍無相關計算方法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抽樣測算方法。”
06
問:環境保護稅有什么減征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