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城鄉差距的不斷縮小,農村污水處理問題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目前,我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設施建設缺乏規劃、運行管理不到位、資金投入不足等。但是,隨著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將會逐步得到改善。
十堰:建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維市場退出機制
時間:2023-05-07 來源:中國環境APP 作者:葉相成
5月4日,十堰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污水專項治理的通知》,明確將以更大力度、更高效率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記者了解到,今年,十堰市委、市政府立足十堰實際,聚焦民生需求,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提升納入鄉村建設“六件事”之一。各縣(市、區)政府是組織實施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體,目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已全面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評價考核、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后評估等對地方黨委、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
通知明確,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各鄉鎮(街道)和屬地生態環境、住建、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水利、移民等部門對轄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全面摸底,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和考核制度,健全設施運行情況排查整改閉環工作體系。籌措運維管理和修復經費,明確設施運維主管部門。設施運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街道)或村(社區)的指導和服務,強化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對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擔的設施運行維護情況進行監管及考核,結合市、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考核結果建立市場退出機制。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要按照要求負責自管設施的運行維護,督促運維責任單位按要求進行日常運維管理。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管理設施出水水質。
各縣(市、區)政府要持續組織已建成投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重點檢查設施收集系統情況、運行情況和運維情況,判定是否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對檢查發現的設施不運行、不正常、出水水質超標等問題建立臺賬,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標準和時限,確保設施發揮效用。對處理能力不符合實際需求、出水水質不達標或者出現損壞、老化等情形的設施,應及時進行更新改造。對因城鎮收集管網延伸納入污水處理廠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歸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管理體系,及時辦理設施停用手續并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備。對自然災害、社會性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造成設施損毀和其他短時間內難以解決的設備故障或損壞,導致設施停用或不正常運行的,應及時報告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核實,由縣(市、區)財政保障修復經費,在規定時限內修復到位。
各縣(市、區)政府應積極統籌生態環境、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水利等涉農涉水資金,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日常運維、問題整改修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市生態環境局將列支經費對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比例由不足60%提升至達到示范創建標準的行政村予以獎補。
各縣(市、區)要定期梳理匯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提升工作進度,不斷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項,實時上報本地區形成的工作經驗和特色亮點做法。市生態環境局將不正常運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納入生態環境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整改重點任務,成立工作專班對已建成投運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巡查,對現場發現的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移交屬地政府加快整改。每周調度排查整改工作進展,對排查出的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