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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省水務廳 | 發文機關: 省水務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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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務廳關于遴選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與動態遙感監管工作承擔單位的公告
根據我廳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現向社會公開遴選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與動態遙感監管工作承擔單位: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
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與動態遙感監管
(二)項目內容
結合河湖治理保護本底數據和最新高分辨遙感影像,開展3次河湖“天地一體化”動態監測,實現18個市縣全覆蓋。對重點問題開展現場復核確認,建立包含問題類型、數量和分布情況等信息的問題清單。開展省對市縣河湖長制年度考核。
(三)經費預算
90萬元以內。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費、會議費、打印費、稅費等。報價單位采用人民幣,單位為元,蓋單位公章有效。
(四)資格條件
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咨詢、水文水資源調查相關資質(乙級及以上)及河湖管理相關業績;具備滿足工作需要的無人機等設備。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及類似工作業績。申報單位及其駐瓊分支機構(若有)在政府采購及其他招投標活動中無失信記錄等。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填寫《項目申請書》,提出工作思路、內容、方法、進度安排、經費預算等。申請書應加蓋承擔單位公章,一式四份直接送至海口市美蘭區瓊山大道11號省水務廳河湖管理處320室(需密封并注明“申報單位+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與動態遙感監管工作申報”,并告知聯系人)。
(二)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8日17:30。
(三)我廳將擇優遴選承擔單位,并簽訂委托合同。
(四)項目最終成果的產權歸海南省水務廳所有,承擔單位不得擅自對外發表。
三、其他事項
(一)項目執行時間為2023年6月9日至12月31日。期間,我廳將視工作需要聽取項目進展情況匯報。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三)本項目由我廳河湖管理處郝女士負責,未盡事宜電話聯系溝通(0898-65786117)。
附件2.《海南省2023年河湖管理與動態遙感監管》項目評審評分表
海南省水務廳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