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月29日訊(編輯 李響)近日,數家媒體報道的一份《重點省份分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內容引起多方廣泛關注。該份文件圍繞規范管理12個重點省份政府投資項目,壓降融資規模為重點,其中涉及的12個重點省份為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貴州、云南、甘肅、青海、寧夏。
財聯社梳理上述部分重點省份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后發現,部分非產業類的工程項目近期被終止居多。如,云南省蘭坪縣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終止公告顯示,“因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資金來源發生變更,本項目原招標取消,待項目重新規劃后擇期重新招標,并請交易中心退還投標保證金”。
此外,財聯社關注到,截至1月29日,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披露工程招投標終止的公告達16條,遠超2023年12月份的6條,其中本月項目終止原因多為“因項目計劃調整”,累計達10條。
數據來源: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財聯社整理
據媒體報道,目前部分省份發改委已根據中央精神,把政府投資項目分為三類加強管理,分別是嚴禁新建類、支持保障類、提級審批類。其中,僅有少數領域被列入了“投資白名單”。
業內人士表示,地方政府投資渠道收縮將對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產生深遠的影響。一方面,地方政府將審慎運用政府資金,開源節流,短期內對地方參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各主體造成一定沖擊,另一方面,危機中也蘊藏著一些機遇,政府投資縮減可能會給社會資本參與企業投資帶來新的機遇,該類PPP項目或將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12個重點省份的投資端結構預計出現重大調整
此次專門針對12個重點省份分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出臺,是中央壓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一攬子化債”辦法中的一條,主要針對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嚴格控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另一方面是嚴格清理規范在建項目。
據了解,文件中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辦法以項目建設完成度為主要衡量標準,其中項目總投資完成率低于50%的,原則上將緩建或停建,高于50%但存在重大問題的,同樣不得續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中,僅少數領域被列入了“投資白名單”,其中包括市政領域的城市燃氣、排水、供水、供熱設施等產業類、民生類項目。其余的項目領域,包括交通、社會事業、市政、產業園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棚戶區改造等,若無中央政策指導或文件明確安排,原則上一律不得新建。
財聯社梳理部分重點省份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后發現,部分非產業類民生工程項目近期被終止居多。如云南省蘭坪縣智慧城市建設項目終止公告顯示,“因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資金來源發生變更,本項目原招標取消,待項目重新規劃后擇期重新招標,并請交易中心退還投標保證金”。
數據來源: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財聯社整理
據媒體報道,政府項目投資的重大調整,或主要與項目資金來源有關,主要限制的是單純依靠政府投資,未能實現收益平衡類的項目,其目的或以防范地方債務風險,不得新增隱債為底線。同時對于確有需要、已落實資金來源且不形成新增地方債務的新建政府投資項目,還需由地方省發改委提交至國家發改委開展提級論證審批后方可執行,整體難度大幅升級。
根據該類管理辦法規定,12個重點省份中僅對于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實施的重大政府項目、列入相關規劃綱要的項目以及重建及提升救災減災防災能力的相關重大項目等,可以按照原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其余項目均需報送省級發改委和國家發改委進行論證審批。
不過獲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十四五”規劃和各類國家區域規劃和戰略規劃的跨省、跨流域和保障人民財產安全的重大項目,以及本輪穩住房地產的抓手三大工程”保障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城中村改造)項目等,仍可按原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中央投資、財政資金等予以支持保障,同時可以依法合規舉債籌措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