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做出頂層設計—— 《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七月施行
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電力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印發《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做出頂層設計。《規則》印發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主要內容有哪些?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接受了采訪。
2005年10月,《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10號)發布,有效規范了電力市場建設,維護了電力市場秩序,保障了交易主體合法權益。2015年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啟動以來,電力市場建設快速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加快構建。2023年全國電力市場交易電量5.67萬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例從2016年不到17%上升到61.4%。但各地在實際執行中還存在規則不統一、地方保護、省間壁壘等問題。
“基于當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實際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了此次修訂第10號令的工作。”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規則》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部門規章,是正在組織編制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1+N”基礎規則體系中的“1”,將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修訂的一系列電力市場基本規則等規范性文件提供依據,為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探索實踐。
印發《規則》也是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的實際需要。當前,非化石能源發電逐步轉變為裝機和電量主體,新型儲能、虛擬電廠、負荷聚集商等各類新型經營主體迅速發展。《規則》充分考慮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的新形勢,對新型經營主體進行了定義,對電力輔助服務交易、容量交易等進行了明確,著力構建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傳統電源提供可靠電力支撐、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的電力市場體系架構。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規則》全文共分為11章、45條,主要作了以下調整完善:
一是修改規章名稱。將規章名稱由《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改為《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與《電力監管條例》相關表述保持一致。
二是調整有關市場范圍、運營機構、交易主體表述,完善市場成員、市場交易類型相關表述。例如,《規則》明確,電力市場成員包括經營主體、電力市場運營機構(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和提供輸配電服務的電網企業等。明確電力市場注冊基本要求,電力交易機構負責建立市場注冊制度,負責注冊管理、注冊審核公布及報送政府部門備案等工作;交易主體進入或退出電力市場需辦理注冊或注銷手續,嚴格執行市場規則。
三是完善電能量、輔助服務交易等定義和交易方式。根據交易周期將電能量交易分為電力中長期交易和現貨交易,電力輔助服務交易包括調頻、備用和調峰等有償電力輔助服務。電能量交易可通過雙邊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開展,具備條件的輔助服務采用市場競爭方式確定提供者。
四是細化風險防控相關要求。電力監管機構根據市場運作和系統安全需要,制定電力市場暫停、中止、恢復等干預規則,規定電力市場干預措施實施條件和相關處理方法。電力市場運營機構按照“誰運營、誰防范,誰運營、誰監控”的原則,履行市場監控和風險防控責任,對市場依規開展監測。
《規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密切關注電力市場運行情況,充分發揮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作用,督促市場運營機構規范組織交易、各類經營主體規范參與市場,定期對各類主體參與市場行為和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