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書記韓俊:滁河水污染等案事件嚴重損害安徽形象,要引以為鑒深刻汲取教訓
嚴肅追責問責!安徽滁河水體污染事件調查結果公布,主要負責人已被免職
據安徽“美好滁州”消息,滁河水體污染聯合調查組5月29日上午,發布《關于滁河水體污染處置進展情況的通報》:
近日,由于全椒經開區的滁州富信石油助劑有限公司原料倉庫發生火災,部分污染水體外泄,導致滁河部分魚蝦死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事發后,省、市迅速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封堵相關污染水體,密切監測水質變化,邀請省內外專家研究制訂修復方案。同時,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全椒縣開展全面調查。目前,全椒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已被免職,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
5月29日下午,據“全椒縣人民政府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滁州市副市長、全椒縣委書記余成林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傳達省委專題會議和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精神,研究全椒縣貫徹落實工作。上述消息顯示,滁州市副市長余成林已兼任全椒縣委書記。
新聞拓展——
據《安徽日報》報道,5月28日下午,安徽省委書記韓俊主持召開省委專題會議,聽取安徽省滁河水質污染事件調查及處置情況的匯報,部署安排污染治理和追責問責工作。省長王清憲,省領導丁向群、費高云、張韻聲、孫勇出席會議。
5月23日,有媒體報道滁河水質出現污染,出現魚蝦大量死亡現象。省委對此高度重視,責成省政府、省紀委監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滁河水體污染事件進行徹查。會議聽取了省政府、省紀委監委和滁州市委初步調查情況匯報。初步查明,5月7日,全椒縣富信石油助劑有限公司原料倉庫發生火災,造成甘油、糖蜜和危化品粗甲醇等混合物經地表徑流進入附近的溝渠和管網。全椒縣通過筑壩截污抽排等措施,將部分外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放處理。5月11日,全椒縣發生約50毫米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殘留在溝渠和管網中的污水經花園水庫進入襄河。5月22日,全椒縣未經科學論證,盲目決策,以保障城鎮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區農業用水為由,安排駟馬山管理處從長江提水,并將襄河口閘開閘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體渾濁、黑臭、溶解氧下降、魚蝦大量死亡。事發后,省委、省政府責成滁州市迅速采取處置措施,封堵相關污染水體,密切監測水質變化,制定實施水體修復方案。
會議指出,這起滁河水質污染事件,是一起重大的生態環境損害事件,后果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并不復雜,但處置過程拖延拖沓,造成嚴重后果。此次事件本可避免,但一些干部在處置過程中心存僥幸、亂作為,面對問題遮遮掩掩,總想蒙混過關,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個別干部面對媒體采訪時信口開河,造成不良影響。這起事件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作風不嚴不實,程序意識、法治意識淡薄。要深刻汲取這次污染事件的教訓,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真正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全面評估事件過程,把水體污染治理工作落細落實落到位,確保水質穩定達標。
會議強調,要加強分析研判,制訂科學方案,抓緊妥善處置涉事企業廠區內受污染土壤、附近溝渠底泥以及下游池塘內暫存污水,確保在主汛期來臨前處理完畢。要在涉事企業下游溝渠及有關河道內構筑攔截壩,堅決防止河水沖刷河道內殘存污染物,堅決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會議強調,要徹查事件全過程,理清屬地黨委政府、職能部門和企業責任,絕不掩蓋真相、絕不推卸責任。要依據干部管理權限,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對失職瀆職干部進行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會議要求,要舉一反三排查整改,對全省化學品特別是危化品等進行持續拉網式排查,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規范有序。要強化末端治理,以扎實的作風、過細的舉措、嚴明的責任保障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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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報道,5月25日中午,總臺記者沿滁河南京段逆流而上,發現沿岸打撈死魚的工作仍在繼續。沿途河水散發出陣陣刺鼻氣味。在南京市浦口區永寧街道復興圩的復興涵洞附近,剛剛打撈上岸的死魚和河蚌,裝在十幾個白色編織袋內,蒼蠅成群,惡臭熏天。
負責打撈的村民告訴記者,由于這兩天當地最高氣溫超過31℃,不斷有死魚翻上水面。前兩天河道滿是黑色,25日開始轉變成深綠色。記者在滁河毛嘴泵站附近看到,河道內漂浮各種雜質,黑色水體依然清晰可見。
記者連續調查多日,從知情人處了解到,近段時間,滁河水質異常,這與之前安徽滁州富信石油助劑有限公司倉庫的粗甲醇失火污染物外泄流入滁河有關。
本次污染事件不僅造成滁河南京段大量魚蝦死亡,也導致全椒境內養殖龍蝦大面積死亡,給養殖戶們帶來巨大損失。一些群眾通過滁州市12345反映,自稱沒有參與過問題處理的工作人員卻成了“承辦人”。
老百姓們非常擔心污水是否具有毒性,期待生態環境部門的水質檢測結果能夠給出專業答復,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卻答復:沒有必要。
連日來,記者在蘇皖兩地調研發現,本次污染事件不僅造成滁河南京段大量魚蝦死亡,也導致全椒境內養殖龍蝦大面積死亡,給養殖戶們帶來巨大損失。
記者調查中還發現,老百姓們非常擔心對流入滁河的污水是否具有毒性,也期待生態環境部門的水質檢測結果能夠給出專業答復。帶著一系列疑問,記者來到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詢問,得到了這樣的答復:
滁州市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竇平:這方面我也沒看到哪個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做毒性分析。
記者:于是你們沒有做?
滁州市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竇平:確實沒做。
記者:那么水進入到河里,是不是有毒的,咱們環保部門也不知道?
滁州市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竇平:對消防的水,我認為沒有必要做。
為了準確表述他的意見,竇局長還特別打了一個比方。
滁州市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竇平:喝茅臺也能喝死人。喝死人以后,需要對茅臺做毒性分析嗎?我認為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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