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8848前言:2024年全球PFAS管控法規趨勢及企業應對策略 一、PFAS概述與危害 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因其卓越的熱穩定性和耐降解性,被廣泛應用于不粘鍋涂層、日化用品、服裝面料及食物包裝等日常用品中。然而,這類物質具有持久性、遠距離遷移性、生物累積性和生物毒性,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長期威脅,被視為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之一,有“永久性化學物質”和“有毒定時炸彈”之稱。 二、2024年全球PFAS管控重要時間結點與法規動態 2024年,全球范圍內對PFAS的管控力度持續加強,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時間結點和法規動態: 美國各州行動:從2024年1月1日起,美國科羅拉多州、康涅狄格州、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和羅德島州開始實施對故意添加PFAS作為接觸材料的限制。華盛頓州于5月1日對食品包裝中的PFAS實施限制,夏威夷州則將于12月31日生效類似規定。此外,緬因州和明尼蘇達州在行業提交的PFAS當前不可避免使用議案咨詢上設定了3月1日的截止日期。 歐盟法規更新:3月11日,歐盟修訂后的f-gas法規生效,旨在到2025年完全淘汰氫氟碳化合物(HFC)消費,這也間接影響了PFAS的使用。 英國特定領域監管:6月3日,英國設定了向健康與安全執行局提交消防泡沫中PFAS證據的截止日期。 美國國防部與環保局舉措:10月1日,美國國防部將停止使用含PFAS的水性成膜泡沫(AFFF)滅火器。11月12日,美國環保局啟動了PFAS報告提交期,要求制造商詳細說明自2011年以來使用的1460多種PFAS化合物。 WTO通報:全球多個成員通過WTO通報了PFAS相關法規更新。例如,美國環境保護署對329種PFAS的重要新用途規則(SNUR)進行最終定稿,加拿大規定了生物固體中的PFAS臨時標準,新西蘭更新了PFAS的定義,美國還指定了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鹽類和結構異構體為危險物質,并規定了須報告有毒化學品排放情況的化學品清單,其中包含七種PFAS。 三、企業應對策略 面對日益嚴格的PFAS監管環境,我國出口企業應采取以下策略來應對: 密切關注法規變化:企業應實時關注全球各國關于PFAS的法規動態,特別是主要出口市場的最新規定,確保產品符合當地法規要求。 加強產品檢測與合規管理:建立完善的產品檢測體系,對原材料、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進行嚴格檢測,確保產品中的PFAS含量不超過法定限量。同時,加強合規管理,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優化供應鏈管理:與供應商緊密合作,共同應對PFAS監管挑戰。評估并選擇符合法規要求的供應商,確保供應鏈中的材料和產品也符合相關法規。 研發替代品:加大研發投入,開發不含或低含量PFAS的替代品,以滿足全球市場對環保綠色產品的需求。這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競爭力,還可以降低合規風險。 建立風險管理體系:構建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對可能出現的合規風險進行評估和預防。制定應急計劃,以應對可能的召回或法律訴訟等風險事件。 綜上所述,面對全球日益嚴格的PFAS監管環境,我國出口企業應積極應對,加強合規管理,優化供應鏈管理,研發替代品,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以確保產品符合全球市場的法規要求,降低合規風險,提升市場競爭力。
2024年全球PFAS管控法規盤點及應對
發布時間:2024-06-27 10:36 文章來源:北京海關 【字體:大中小】
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有著極好的熱穩定性和耐降解性,被廣泛地運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用品材料中,例如不粘鍋凃層、日化用品、服裝面料、食物包裝等。然而,PFAS具有持久性、遠距離遷移性、生物累積性、生物毒性等危害,能對環境生物及人體健康產生長期不良影響,是目前世界上發現的很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之一,被稱為“永久性化學物質”和“有毒定時炸彈”。
鑒于PFAS物質對人類和環境的危害,全球針對PFAS的管控日趨嚴格,執法機構對于此類物質的執法力度也逐漸加大,越來越多的PFAS化合物被納入或即將納入到法規的管控。
一、2024年全球PFAS監管重要時間結點
時間 | 國家或地區 | 內容 |
---|---|---|
2024年1月1日 | 美國科羅拉多州、康涅狄格州、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和羅德島州 | 州政府對故意添加PFAS作為接觸材料的限制開始生效 |
2024年3月1日 | 美國緬因州和明尼蘇達州 | 行業提交的PFAS當前不可避免使用議案咨詢結束 |
2024年3月11日 | 歐盟 | 修訂后的歐盟f-gas法規生效,該法規規定到2025年完全淘汰氫氟碳化合物(HFC)消費 |
2024年5月1日 | 美國華盛頓州 | 對食品包裝中PFAS的限制生效 |
2024年6月3日 | 英國 | 向健康與安全執行局提交消防泡沫中PFAS證據的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1日 | 美國 | 國防部發布停止使用含PFAS的水性成膜泡沫(AFFF)滅火器的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美國 | 美國環保局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第8(a)(7)條PFAS報告規則啟動了報告提交期,該規則要求制造商詳細說明其自2011年以來使用的1460多種PFAS化合物 |
2024年12月31日 | 美國夏威夷州 | 對食品包裝中PFAS的限制生效 |
二、2024年全球PFAS相關WTO通報
時間 | 通報成員 | 通報號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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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 | 美國 | G/TBT/N/USA/1960/Add.1 | 環境保護署將對有毒物質控制法案化學物質名錄中指定為非活性物質的329種PFAS的重要新用途規則(SNUR)進行最終定稿 |
2024年2月5日 | 加拿大 | G/SPS/N/CAN/1545 | 規定生物固體中的PFAS臨時標準以全氟辛烷磺酸(PFOS)指標濃度為依據,該濃度在最終產品中每公斤干重不得超過50ppb(十億分之一) |
2024年2月22日 | 新西蘭 | G/TBT/N/NZL/121/Add.1 | 更新了PFAS的定義 |
2024年5月13日 | 美國 | G/TBT/N/USA/1915/Add.1 | 環境保護署將兩種PFAS——全氟辛酸(PFOA)和PFOS,包括其鹽類和結構異構體——指定為危險物質 |
2024年5月21日 | 美國 | G/TBT/N/USA/2121 | 環境保護署規定須報告有毒化學品排放情況的化學品清單,包含七種PFAS |
三、企業應對
面對全球日益嚴格的PFAS監管,我國出口企業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來應對:
1.了解法規動態:企業需要密切關注全球各國關于PFAS的法規變化,特別是主要出口目的地國家的規定。
2.加強產品檢測與合規:企業應確保其產品符合目的國的PFAS限制要求。對原材料、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進行檢測,確保不含有超過法定限量的PFAS。
3.供應鏈管理:與供應商緊密合作,確保供應鏈中的材料和產品也符合相關法規。評估和選擇供應商,以確保整個供應鏈的合規性。
4.研發替代品:投資研發不含或低含量PFAS的產品,以適應全球市場對環保綠色產品的需求。一方面滿足法規要求,另一方面提升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5.風險管理: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對可能出現的合規風險進行評估和預防。包括制定應急計劃,以應對可能的召回或法律訴訟。
內容來源:廈門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網
原文鏈接:https://xmtbt-sps.xmeport.cn/news-detail.html?id=75816